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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18-7/2019-00002 | 分 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17 |
标 题 |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排查入库专项行动的通知 | ||
文 号 | 海统发〔2019〕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服务“三区两城”建设大局,贯彻全区项目年主题精神,进一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经研究决定:于5月20日至6月15日开展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排查入库专项行动。 | ||
时 效 |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排查入库专项行动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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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园区统计办:
为服务“三区两城”建设大局,贯彻全区项目年主题精神,进一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经研究决定:于5月20日至6月15日开展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排查入库专项行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次项目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并汇报主要领导,切实做好此次项目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二、切实开展排查,保证排查成效
此次项目排查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原则”,地域归属谁就由谁负责排查。具体排查内容:
1.100个区重点项目(打包的重点项目所涉及的单位家家都要排查)。
2.不在100个区重点项目范围内辖区其他项目,包括房地产项目、城建、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辖区内重点单位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
1.此次排查要做到点面结合。既要抓住100个区重点项目,又要“地毯式”排查辖区内其他项目,大单位项目不能遗漏,小单位项目也要颗粒归仓。
2.各单位要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项目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填写项目排查表,确保此次排查行动见成效。
3.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行动,深入进行排查,并与5月31日之前上报项目排查情况表,所排查出来的已开工未入库项目,要协助企业完善项目入库手续,于6月6日前上报入库材料。
4.项目排查结束后,我局将于6月初分组对项目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届时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对项目排查工作进行汇报。
联系人:张少卿 13912163586
附件一:全区100个重点项目情况排查表
附件二:辖区内其他项目情况排查表
海州区统计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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