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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8-7/2018-00006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8-08-10
标 题 海州区统计局关于印发 《全区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 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统发[2018]1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部署,省统计局于近日制定印发了《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统〔2018〕51号。为了贯彻落实省局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清除“数字腐败”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研究制定了《全区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海州区统计局关于印发 《全区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 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10 阅读次数:

各镇、街道、开发园区统计机构,区局(调查队)各科室、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部署,省统计局于近日制定印发了《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统〔2018〕51号。为了贯彻落实省局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清除“数字腐败”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研究制定了《全区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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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州区统计局

                               2018年8月10日

 

 

 

 

 

 

 

 

 

 

 

 

全区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

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中央巡视关于对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等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的要求和苏统201851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去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和整治目标

全区统计系统要从践行四个意识的高度认识和组织开展本次排查和整治工作,以此为契机,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讲话和中央有关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真正认识到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坚决惩治和杜绝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建立健全实效性强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二、排查和整治内容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以数谋私都是严重的数字腐败,必须全面排查,严肃惩治。

(一)对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职责认识不清。

(二)对统计数据失真、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深刻、不到位。

(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四)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不力。

(五)以数谋私。

详见《排查和整治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三清单》。

三、排查和整治时期

2017112018810期间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治。

四、工作分工

(一)区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此次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组织此次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镇街(开发园区)、区统计局及调查队各科室具体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迅速布置(813日前)。区统计局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研究部署此次排查和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和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限,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迅速开展各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817日前)。要精心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在认真学习本方案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本次排查和整治的主要内容,逐项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

对查摆出的各项问题,要分类归纳,逐条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开展精准整治,列出整改措施清单。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必须无条件立即纠正;对于需要分步分项整治的,要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列明阶段性整治目标,扎实推进;对于需要建立长期预防和整治机制的,要从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角度,建章立制;对于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于自己查处有困难的,应当及时提请上级机关查处。要注重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类似问题死灰复燃。

(三)迎接检查(823日前)。省统计局将选择一定数量的市、县,对其排查和整治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全区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在检查组检查期间,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四)总结报告(821日前)。在认真组织落实本次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区局(调查队)各科室和镇街(开发园区)统计机构要对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治措施和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形成专项报告,并填写有关表单(详见附件),于821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区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区局政策法规科 徐徐;联系电话:85425630

六、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精心谋划。各级统计机构和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此次排查和整治工作是统计系统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举措,必须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巡视整改决策部署上来,防范上面有病、下面吃药,领导有病、群众吃药的错误认识。各级统计机构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组织研究本方案,熟悉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部署落实到位。

(二)夯实责任,明确时限。要结合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位,将压力传导到位。区统计局(调查队)、镇街(开发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次排查和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区局各科室负责人、镇街统计机构负责人作为具体落实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从排查和整治自身问题做起,推动本项工作不断走向深入。要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倒排时间,提高排查和整治效率,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各阶段工作。镇街(开发园区)统计机构报送专项报告和《排查和整治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三清单》《排查和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情况统计表》《排查和整治以数谋私问题情况统计表问题清单》,需由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发。区局(调查队)各科室报送专项报告和《排查和整治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三清单》需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全区专项报告和排查表由局主要负责人签发上报市局。

(三)接受监督,严肃追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在查找和纠正问题,要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排查和整治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排查全面深入、整治及时彻底,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对于假查假改、敷衍应付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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