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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8-7/2015-0001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5-04-24
标 题 关于印发《2015年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区统计局2015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 号 海统发〔201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扎实抓好全区统计法制工作,切实推进统计系统依法行政进程,现将《2015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区统计局2015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关于印发《2015年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区统计局2015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23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2015年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区统计局2015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海州开发区,各农场,区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扎实抓好全区统计法制工作,切实推进统计系统依法行政进程,现将《2015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区统计局2015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5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区统计局2015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

                                                                                           2015423

  连云港市海州区统计局             2015年4月23印发

附件1

2015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区统计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法治立统的理念,围绕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创新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强化统计法制基础,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快统计法治建设的步伐,为优质高效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统计普法和诚信教育

1、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手段,拓展普法平台,结合年内1%人口抽样调查等重大活动和“中国统计开放日”、“12.4”、“12.8”等纪念日重要时点,运用现代信息手段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加强《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区统计局在统计内外网站开辟统计法制专栏,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有奖征文活动,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效果。

2、继续抓好联网直报单位和搞好新增联网直报单位参加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搞好联网直报单位考试和登记,汇总上报“六五”普法情况。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利用《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其应承担的统计法律责任、义务和享受的权利,以及统计上诚信严重失缺对自身的影响等。

3、对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查遗补漏,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普法成果,配合省市局切实做好验收、总结和表彰工作,全面完成统计“六五”普法任务

(二)积极参与统计规章制度建设

1、结合本地区统计工作实际,配合省、市局研究制订与《江苏省统计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搞好调研与征求意见工作,提出积极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2、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省、市、区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清理、报备和后评估工作。

3、加强统计失信管理系统的维护、使用、更新、管理,认真开展积累有关经验,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开展统计信用建设专题调研,为省局建立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三)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1、以源头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和实施本区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检查统计基础薄弱、数据波动较大、法制保障不力的地区和企业。

2、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拒绝配合统计调查的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并协助上级局做好对我区有关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督导工作。

3、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重点依据《连云港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样本》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标准要求,禁止超范围、超种类、超幅度处罚。

4、将统计行政指导制度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制订和实施指导项目,切实搞好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通过统计权利义务告知、业务辅导、典型示范等方式,指导帮助行政指导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建立公示专栏,做好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报送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保障

1、认真贯彻《海州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2、深化政务公开,梳理和公布统计行政权力清单,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好新增执法检查员参加省局的业务培训和执法检查证的申领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对有关行政处罚的内容、要求、标准以及相关程序熟练掌握和运用水平,使全区统计执法工作得到规范和统一。

附件2

区统计局2015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江苏省统计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内容

(一)乡镇(街道、场、园区)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源头数据质量情况;

(三)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等突出问题;

(四)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区统计局检查采用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镇街检查由区局法制专业牵头组织实施,区局相关专业配合。对联网直报单位检查由相应专业牵头,其他专业配合。

三、检查单位

执法检查:宁海街道办事处;辖区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

行政指导:浦西街道办事处;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各专业随时自行确定对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行政指导

随机抽查的镇、街道和调查对象,在实施检查的一周前公布。

四、检查时间

区统计局统计检查工作从20155月份开始,至11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三)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对我区新海街道办事处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

(四)被检查指导的镇街领导要重视和支持统计检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结合统计执法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认真按照检查指导工作要求准备相关待查资料,做好辖区被查企业的通知和动员,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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