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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8-7/2016-0003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6-08-13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老海州)
文 号 海统发[2012]2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老海州)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13 阅读次数:

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办、局各科室:

  现将《海州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统计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知                           

抄送:区法制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海州区统计局                 20121221日印发

海州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提高局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统计系统,保证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政法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遵循职权法定和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职能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目的要求
  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到具体职能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分明的考核制度,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
  (三)基本原则
  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明确各职能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高统计执法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履行好我区统计行政执法职责,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我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7、《统计法实施细则》;
  8、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9、《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

三、区统计局职责

    1、区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

  (1)制定统计执法检查的范围和实施方案。

  (2)负责签发统计执法法律文书。

  (3)组织实施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

  (4)负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2、局长全面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重大行政执法事项。

    3、主管副局长协助局长主持日常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同有关部门的关系,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按规定权限审批处罚案件,组织案件听证会和参与必要的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4、综合法制室作为我局统计行政执法的专门机构,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各级兼职统计检查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2)组织和实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法规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报告。

  (3)负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和复审、案卷整理和保管工作。

  (4)负责行政诉讼、赔偿、复议、申诉案件的办理,承办听证会的具体工作。
5)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法制工作的有关制度,督促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6)定期征求被检查单位对本局文明执法、廉政建设情况的意见,并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

  (7)负责对街道统计工作站统计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统计业务科、室、中心、队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对统计数据有疑问的报表单位及时发送《统计检查查询书》,对迟报单位及时发送《催报通知书》。

  (2)对有下列行为者及时向综合法制室通报:屡次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未按时答复或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等统计违法行为,并与综合法制室共同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3)结合专业统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和宣传工作中的物料供给,提供后勤等行政支援。

四、镇(街道)、开发区统计站行政执法责任

    1、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2、负责送达或回收催报通知书、统计查询书、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等统计执法法律文书。

   3、随时向区统计检举报表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

   4、协助区统计局制作现场调查笔录,进行调查取证。

   5、协助区统计局进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五、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职责

  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是指持有江苏省统计局颁发的《江苏省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其职责如下:

  1、积极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

    2、监督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在本区域的贯彻落实,组织本区域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3、受理统计违法的举报和信访工作,依法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交办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任务。

   4、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的总结及归档工作。

   5、遵守统计执法的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案件情况。

   6、努力学习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水平和办案能力。

   7、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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