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8-7/2016-0003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3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3年海州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海统发[201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2013年海州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老海州)
2013年海州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统计工作中心,紧扣统计“四大工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服务为动力,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创新统计执法理念,不断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为全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多措并举,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认真查找不足,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制作统计普法教材,明确重点学习内容;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普法工作制度,实施普法信息报告制度。
2、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江苏省统计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
3、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宣传,积极与党校联系,把统计法学习宣传作为区委党校培训内容之一;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经济普查,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认真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4、做好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改进提高,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
5、探索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新形式。要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加大利用统计公共信息网络和业务平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二、围绕中心,创新执法检查新理念
6、开展统计监审。以查处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为重点,由各专业科室依据需要组织实施,法制科配合,同时搭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把统计法制贯穿在统计监审的过程中。做到既执法又普法,既检查又指导。
7、开展统计督查。按照市局2013年统计督查的工作计划,开展对乡镇的统计督查工作。
8、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围绕“查机构、建台帐、配人员、报数据”,与服务业统计科联合开展服务业统计专项检查。二是与综合统计科联合开展对“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
9、推进依法行政。要认真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方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年度报表布置。对“一套表”调查单位在全面运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同时,善于运用催报等形式,规范统计行为,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积极探索柔性执法、调研执法,建立重大案件回访等制度。
三、注重服务,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10、开展法制培训。稳定和充实统计检查员队伍,组织统计检查员执法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11、提升服务效能。坚持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政策指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统计法制的服务效能。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加强研究,探索基层统计执法方法
13、加强对联网直报条件下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的研究,着重研究企业出现少报、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的新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的新变化。
14、加强对镇办、开发区统计督查工作的研究。联网直报给基层的统计工作带来了新变化,如何更好地开展统计督查工作,面临新的难题,着力研究和探索联网直报条件下做好统计督查工作的新途径,提出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