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8-7/2016-00025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3 |
标 题 | 关于开展“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海统发[2013]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开展“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老海州)
区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办、妇儿工委办:
为全面掌握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海州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海州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简称《两规》)的成效与做法,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区统计局、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决定于5月开展《两规》中期监测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统计工作任务
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本地区《两规》中期监测统计工作。充实调整监测统计组,收集2011-2012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更新、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形成监测统计报告。
区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在《两规》中承担的任务,按照《海州区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填报海州区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等相关表格,并形成质量较高的自查评估报告,同时制定并上报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实施《两规》的工作方案(计划、意见)。
二、监测统计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2011-2012年度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一指标做到“三统一”:统一数据收集渠道、统一计算方法、统一报送口径;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2、各单位应依据区统计局和妇儿工委办的统计指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施规划工作情况,考虑到分析重点指标变动原因的需要,增设相关指标群。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两个规划中所涉及的指标,建立相应的部门系统常规分性别统计报表制度。
3、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承担任务(含量化指标和非量化目标)的完成情况,对2011-2012年度实施《两规》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推进措施,形成内容详实的自查评估报告。
4、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两规》指标统计数据,分析目标完成状况,认清优势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新方案、新举措,形成对今后实施规划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中期监测报告和自查评估报告。
5、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妇儿统计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对本地区的监测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上报的监测统计数据严把质量关,同时认真撰写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报告,为《两规》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6、各镇、街道、开发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全面完成监测统计任务,确保监测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请各成员单位将海州区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表格、中期评估主要量化指标统计表和实施《两规》中期自查评估报告于5月15日前各报送一份至区统计局和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同时将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实施《两规》的工作方案(计划、意见)报送一份至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表、中期评估主要量化指标统计表、实施《两规》中期监测报告和实施《两规》中期自查评估报告于5月15日前各报送一份至区统计局和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海州区统计局海州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区统计局联系人:张燕云
联系电话:85217829 电子信箱:827099152@qq.com
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85217612电子信箱:QFL7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