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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8-7/2016-0002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6-08-13
标 题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老海州)
文 号 海统发[2013]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老海州)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13 阅读次数:

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办:

  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3]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一:《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企业自查汇总表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附件一: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

“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

国统字〔2013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为坚决反对和制止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行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国家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决定开展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和贯彻落实“四大工程”总体部署情况等3个方面的检查(以下简称“三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努力排除各种干扰,科学开展数据审核评估,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国家统计局核查发现,在一些地方仍存在将不存在或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联网直报单位库,统计人员编造虚假数据和代填代报企业数据,根据计划目标预先编造经济指标的本(同)期数,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干预统计数据,对本地区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或纵容,对“四大工程”部署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必须坚决查处,及时纠正。

  (一)开展“三查”是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真实数据支撑的必然要求。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促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后,很多重要的国家统计数据是由企业数据汇总而成。通过“三查”,剔除不存在或不符合标准的调查单位,排除各种形式对企业统计数据的干扰,制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能有效提高企业源头数据质量,使国家宏观调控所需数据更加真实可靠。

  (二)开展“三查”是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成果的迫切要求。保证国家“四大工程”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确保调查单位符合标准和企业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是“四大工程”建设的核心。通过“三查”,可以实地掌握各地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规范的情况,深入了解全国及各省(区、市)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状况,及时发现调查单位库和企业联网直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进一步巩固提高和深化拓展“四大工程”建设的工作措施奠定基础。

  (三)开展“三查”是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对统计数据质量做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提高统计基础数据质量。通过“三查”就是要确保企业源头数据真实可靠,进一步筑牢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信的长效机制,为党中央、国务院宏观决策部署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扎实做好全面自查工作

  这次“三查”工作采取先全面自查后重点核查的方式。全面自查由各省级统计局统一组织所辖市县统计局进行。自查重点和方式为:

  (一)检查“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二是重点核查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三是核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二)核查“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一是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发现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据此确定重点核查的地区和企业;二是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三是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三)检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落实“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检查市县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切实保证“三查”工作质量

  各地区、各专业要把这次“三查”作为统计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今年“四大工程”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各省级统计局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积极组织各市县统计局扎实开展自查工作,不放过任何薄弱环节,不留任何检查死角。各市县统计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自查工作,实打实地找,硬碰硬地查,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对这次“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区要坚决及时进行整改。省级统计局要做好督促工作,确保市县整改到位。通过“三查”,真正把名录库单位查清、查实,筑牢“四大工程”建设的根基;真正把统计源头数据搞准、搞扎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真正把国家关于“四大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贯彻到位、决不走样,切实维护全国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三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三查”工作的质量负总责。各地要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自查报告须有参与自查人员的签名,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省级统计局要对所辖市县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形成省级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于731日前报送国家统计局(设管司),同时抄报省级人民政府。各市县自查报告存档备查。省级和市县自查报告的电子文档由省级统计局统一报送至国家统计局指定邮箱。

  7月下旬,国家统计局将组成核查小组,赴地方和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对自查中未发现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 李爽,王全众

  联系电话:010-6878235968782328

  电子邮箱:sgzdc@gj.stats.cn

国家统计局

   2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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