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8-7/2016-00009 | 分 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3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统计局开展〈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海统发[2014]1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现将《海州区统计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统计条例〉活动实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海州区统计局开展〈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老海州)
关于印发《海州区统计局开展〈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办,局各科室、队:
现将《海州区统计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统计条例〉活动实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海州区统计局开展〈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
附件2:海州区统计局宣讲分团成员名单。
海州区统计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报:连云港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海州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1:
海州区统计局开展《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和《连云港市统计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统计条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海州区统计局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宗旨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核心,结合开展 “统计改革创新年”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通过学习《条例》内容,宣传统计工作,传播统计法律知识,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为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观念,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的职责任务,调查对象进一步明确统计权利义务,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走进统计、关心统计和支持统计。
二、活动的主要对象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
(二)统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办、各有关部门统计工作人员;
(三)承担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
三、活动内容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加快江苏统计改革发展、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为主题,宣讲《条例》制定的必要性、立法创新特色和主要内容,重点宣讲《条例》在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统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四、活动组织和主要形式
(一)成立宣讲分团。在市局成立宣讲团的基础上,区局成立以赵天明局长为团长,穆慧副局长为副团长,有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宣讲分团,下设宣讲协调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对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宣讲工作。
(二)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3月底前,组织局全体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认真领会每个条文的内涵。区宣讲分团宣讲骨干编写宣讲提纲,进行集中备课。
(三)扎实开展《条例》的宣传。
1、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在4月底前,要设置《条例》宣传公益广告牌、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条例》公告。
2、及时把《条例》挂到海州区统计局网页;通过QQ群将《条例》发给镇办和企业统计人员;在2014年《海州统计年鉴》上全文刊登《条例》内容。
2、3月份至6月份集中开展宣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将《条例》学习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一项专题内容;组织统计人员专题学习。拟邀请市局专家授课,宣讲对象为区统计局、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所有统计工作人员。宣讲内容突出《条例》制定的必要性、立法创新特色和主要内容,重点是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统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组织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学习。组织企业统计人员集中宣讲,重点学习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有关内容。集中宣讲的会场要统一悬挂“XXX《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报告会”横幅。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今年既是“统计改革创新年”,又是《江苏省统计条例》颁布施行的第一年。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统计办、局各科室要把思想统一到统计改革创新与具体工作实践中来,把统计法制工作重点放到学习贯彻《条例》上来,认真组织,强化领导。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掌握了解学习贯彻情况,确保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注重落实。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统计办、局各科室要认真制定计划方案,把工作进行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要注重学习贯彻的落实,克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防止以文件落实文件,只把落实放在书面上、材料上,实实在在的把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三)讲究方法,突出效果。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统计办、局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广泛的交流讨论,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共享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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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海州区统计局宣讲分团成员名单
团长:赵天明区统计局局长
副团长:穆慧区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 张宇负责区机关、基层统计办
张燕云负责联网直报贸易业企业
丁少清负责联网直报工业企业
曹世刚负责联网直报房地产、服务业企业
宣讲分团下设宣讲协调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穆慧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张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对镇办、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宣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