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8-7/2016-00007 | 分 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3 |
标 题 | 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海统发[2014]1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苏统字〔2014〕41号),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准确把握建设领域发展趋势,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
时 效 |
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老海州)
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办,局各科室、队:
现将《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的通知
连统办发〔2014〕14号
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园区、新区发展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领域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苏统字〔2014〕41号),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准确把握建设领域发展趋势,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摸清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主要原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正确把握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以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查找和分析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和指导;同时为迎接国家和省统计局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着重检查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在房地产、建筑业联网直报过程中,对一址多企的现象要认真进行疏理,查明原因;对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开展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着重检查统计制度方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所有投资项目库中的项目,检查其行业划分是否准确、新开工项目是否符合新开工的统计标准、是否存在重复上报或竣工项目仍在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项目的上报有无基层报表、上报的数据是否与企业原始资料、工程进度相符等。
3、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着重检查上报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土地购置费、房地产销售面积、销售额、待售面积等填报是否准确;新开工项目的统计是否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
4、建筑业统计工作,着重检查上报的建筑业总产值数据是否准确、所有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否都按照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原则进行填报、建筑集团公司或总公司上报的数据是否存在重复上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查阶段,根据上述检查内容,由各县(区)统计局组织对本辖区内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第二阶段是抽查阶段,由市局组成检查组,在各县(区)中抽取一个乡、镇(开发区)的全部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限和时间
本次检查以最近一期月份的报表为检查时点。检查时间:各县(区)的自查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6月中旬结束;市局抽查从6月中旬开始,市局将以这次抽查的结果作为数据质量协调性评估的参数,具体时间安排及抽查的地区和企业另行通知。
各地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要对本地区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中查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的结果以表格和文字的形式于6月15日前报市局工业处。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