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8-7/2023-00001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3-26 |
标 题 | 区统计局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协调联络组的通知 | ||
文 号 | 海统发〔202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区统计局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协调联络组的通知
海统发〔2022〕2号
区统计局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协调联络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农场)统计机构,区局各科室,调查队:
根据区《关于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的函》(海央督协调函〔2022〕3号)函告要求,为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统计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组成人员名单 如下:
组 长:陆 兵 局长
副组长:孙君玲 党组书记
陈秀媛 副局长
成 员:王东升 副局长
刘 峰 党组成员
孙 平 党组成员
张少卿 党组成员
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组(办公室)、资料组、信访组(现场 组)3个工作组和一名专职联络员。
专职联络员:孙平
一、综合组(办公室)
组 长:陈秀媛,副局长;副组长:孙平,党组成员;联络员:卓琼,办公室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协调联络工作方案,协调联络组日常工作;负责受理上级交办事项,协调、调度其他各组工作;负责组织筹备相关会议,整理有关会议记录、图文资料、会议纪要等工作,汇总整理各组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资料组
组长:陈秀媛(兼),副局长;副组长:孙平,党组成员;联络员:董洪珍。
工作职责: 负责根据上级调阅资料清单要求,组织本单位各科室及有关镇街(园区 办、农场)统计机构及时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负责接收、整理、报送上级需要调阅的档案资料;负责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访组(现场组)
组长:刘峰,党组成员;副组长:孙平(兼)党组成员;联络员:卓琼办公室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上级交办案件办理工作方案及现场核查方案、办理上级交办生态环境问题信访案件,汇总上报案件落实情况;配合上级做好案件抽查、复核等工作;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信访件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分析研判报告;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州区统计局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