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 索 引 号 | 01426711-X/2021-00003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0-10-30 |
| 标 题 | 关于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的请示 | ||
| 文 号 | 海司〔2020〕5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的请示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10
阅读次数:
海司〔2020〕55号 签发人:刘亚军
关于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的请示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司法所作为在基层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主要阵地,主要承担着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活动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安置帮教组织工作、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等十三项职能。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委办发〔2019〕32号)文件中设立了“海州开发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2名)。但目前海州区、高新区进入融合发展阶段,且全区18个镇(街道)仅有郁洲街道未设立司法所,为合理配置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建议撤销“海州开发区司法所”,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政法专项编2名)。
妥否,请予批复。
海州区司法局
2020年10月30日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