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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1-0000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0-10-30
标 题 关于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的请示
文 号 海司〔2020〕5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的请示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10 阅读次数:

海司〔2020〕55号                 签发人:刘亚军

关于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的请示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司法所作为在基层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主要阵地,主要承担着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活动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安置帮教组织工作、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等十三项职能。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委办发〔2019〕32号)文件中设立了“海州开发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2名)。但目前海州区、高新区进入融合发展阶段,且全区18个镇(街道)仅有郁洲街道未设立司法所,为合理配置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建议撤销“海州开发区司法所”,成立“海州区司法局郁洲司法所”(政法专项编2名)。

妥否,请予批复。

海州区司法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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