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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1-0001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1-03-08
标 题 关于印发《区司法局“法润海州2021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 号 海司〔202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区司法局“法润海州2021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04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区司法局“法润海州2021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民谋利、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根据省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区局研究制定了《区司法局“法润海州2021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附件1),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春风行动项目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活动的策划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二、注重融合,打造亮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整体推进、协同联动。加强内部资源发掘,把春风行动与区局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紧密结合,高效整合立法、执法、法宣、调解等内部资源。加强外部资源协作,实现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合力为群众纾困解忧。

三、强化督查,做好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定期检查各项举措进展情况,抓好各项任务的推进督查。同时,要加强宣传策划,有效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服务渠道、工作成效,挖掘总结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请各责任部门每月16日前至少填写1个以上重要活动或典型案例(附件2)报区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飞,电话:856076111,邮箱:hzqsfjbgsxx@163.com

附件:1. 区司法局“法润海州 2021春风行动”任务分

解表

      2.“2021年春风行动”重要活动或典型案例汇总表

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1:         区司法局“法润海州 2021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要点

任务分解

责任部门

分管领导

1

围绕服务“三农”,为农村与村民送法。在春耕春播季节,依托“三农”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村组和家庭,收集研判法律需求,开展结对帮扶,大力宣传关于土地征收、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连的法律法规。推进“援法议事”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议事平台”等,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依法治区秘书科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刘亚军

杨  宏

王继唐

2

围绕法典相伴,“典”亮群众生活。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体宣传、民法典联动宣传教育等活动。根据春季各类节日、纪念日多的特点,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8司法开放日”等节点,大力宣传民法典,形成全方位、多声部、渗透式的宣传格局。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杨  宏

3

围绕民生需求,优化“立法民意直通车”。充分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各平台载体的作用,将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与定向征集、听取法律专家意见建议相结合,不断优化意见听取成效,提高征集意见质量,推动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除了常态化征集立法民意以外,重点加强《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专项征集工作,利用司法所立法民意征集区电子显示屏、告示栏,引导群众通过12348江苏法网、12348微信公众号、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中“立法民意征集区”、县级“立法民意咨询库”以及行政相对人、有关执法部门、法律专家和市县网上渠道征集的意见建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王继唐

4

帮扶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对象等三类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不断完善帮扶对象信息,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入了解帮扶对象信息,集中对辖区内特殊人群家庭状况、未成年子女信息进摸排,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形成信息库,同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志愿者行动,对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开展爱心送暖活动。落实精准帮扶工作措施,积极争取各地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形成帮扶助困合力,为每名特困人员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六一”前集中开展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护苗”活动,帮助落实义务教育、教育资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防止出现失学、辍学现象。

社区矫正管理科

张晓兵

5

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将“春风行动”与“法援惠民生”活动紧密结合,聚焦农民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农户、“病残孤老灾”、特殊人群等重点服务对象,聚焦春季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重点领域,通过创新服务举措确保援助质量。紧扣5月25日“全国助残日”,推进“法律援助扶残助残”活动,对行动不便、住家较远的残障人士的法律诉求,提供电话解答或上门服务;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残障人士心理的法援律师承办相关案件,对主要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分歧的案件,召集法援名优律师开展“专家”会诊,确保援助质量,最大程度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王继唐

6

推进民生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作为执法监督的重中之重,按照新《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强化对相关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监督。特别是对事关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推进重大联合执法行动全程跟踪监督机制。

行政执法监督科

孙兴春

7

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坚持精准对接和高效服务相统一,推动服务资源配置优化、服务方式转变。强化民意导向,及时了解困难群众、企业高频需求,把准服务热点,加大服务频次高、需求量大的服务产品投放。强化整合服务,注重推动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引导社会组织入驻区、镇(街)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凝聚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强化科技赋能,加大利用远程视频技术,优化完善公证在线办理,视频调解等业务的服务模式,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服务。

公律科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海州公证处

孙兴春

王继唐

8

切实维护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主动融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体系,开展无死角、全覆盖的纠纷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劳务用工等涉及职工、农民工、困难群众劳动保障、卫生健康、教育文体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攻坚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坚持运用“非诉讼化解机制+ 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加强重点群体、涉疫涉企等领域矛盾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成诉成访前。加强信息报告制度,“两会”期间,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村(社区) 调委会、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日逐级上报,区司法局每周向市司法局报告。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按程序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重要情况直报省厅。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王继唐

9

高效化解涉企涉工纠纷。加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的原则,对政策性问题,通过风险报告、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向企业、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畅通企业商事纠纷调解渠道,及时调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以及由疫情防控引起的薪资给付、合同履行、休息休假等劳动争议,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公律科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孙兴春

王继唐

10

调处涉农纠纷助力春耕。针对农村春播春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特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形成严密的纠纷防范网。完善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深入乡村,对因土地承包经营、环境污染、房屋拆迁等疑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在纠纷较多的地区定点开展劳动争议、土地纠纷专项法律服务。为公证服务设立前置纠纷防线,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建立网上预约办证及在线解答平台,方便群众进行事前咨询,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乡(镇) 村(居)建立公证便民服务联系点,动态掌握农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办理农民融资担保、农村经营管理、土地确权、产权制度等涉农公证事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海州公证处

王继唐

附件2:    

“2021年春风行动”重要活动或典型案例汇总表

名  称

组织人员

主要措施

服务对象

具体成效

填报单位:               主要负责人:           报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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