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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2-00018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4-21
标 题 关于进一步落实区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 号 海司〔2022〕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进一步落实区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01 阅读次数:

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区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落实区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司法局

2022年 4月21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区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连云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委法〔2020〕8号)和《全区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连法宣办〔2021〕3号)精神,抓牢抓实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巩固扩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成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区共培育614名“法律明白人”,覆盖所有基层综合网格,为推动基层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部分地区“法律明白人”群众知晓率不高、培训面不广、服务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总结“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经验成效,规范执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规范指引(试行)》,突出抓好遴选培育、使用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保障等关键环节,持续扩大“法律明白人”工作质效,2022年内新培育“法律明白人”1216名,全区每个基层网格“法律明白人”配比不低于1:3,推动形成“建管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助力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举措

(一)加强“法律明白人”遴选公示。面向村(居)民广泛宣传“法律明白人”遴选条件、主要职责和管理要求,组织群众对照标准积极自荐和推荐,形成大家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态势。推动“法律明白人”公示宣传全覆盖,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制宣传栏等公共场所,公示“法律明白人”的照片、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依托“法润民生”微信群、网格联络群等推送公示内容,并将“法律明白人”服务联系卡发放到每个村组、每片网格、每户家庭,提升“法律明白人”群众知晓率,确保“法律明白人”真正为群众所知、为群众所选、为群众所信。

(二)强化“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实施“法律明白人”轮训计划,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推动培训全员覆盖。将“法律明白人”纳入各地“八五”普法骨干培训主体,以《江苏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读本》为主教材,重点培训常用法律知识、矛盾纠纷调解及法治海州建设规划要义、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要求等内容;鼓励开设“法律明白人”网校,为“法律明白人”在线提供学法视频、宣传产品和工作展示;组织“法律明白人”观摩培训,开展法律宣讲、旁听庭审、现身说法等活动,加强村(社区)之间“法律明白人”的经验交流、交叉体验和协同联动,不断增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开展“普法宣传助民生”活动。以“法润村居”为主线,组织“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送法入家”“普法助民村居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系列活动,紧扣身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法治海州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发展成就,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法律明白人”挖掘整理村(社区)特色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法治元素,联动“草根能人”和普法社会组织,创作法治三字经、法治小曲小戏、法治格言警句等法治文化作品,抓住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月及传统佳节等时机,利用村(社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德法讲堂等阵地载体,参与组织法治文化展示、表演等活动,在寓教于乐中引导基层群众感受法治、认同法治、接受法治、践行法治。

(四)开展“法律服务护稳定”活动。着眼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帮助“法律明白人”建立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对接机制,畅通与立法民意征集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司法行政服务站的联系渠道,引导“法律明白人”协助开展村(社区)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巩固脱贫等村级事务的法律体检,配合做好法治需求收集、基本法律解答、救济途径指引等日常工作,为村(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志愿服务。组织“法律明白人”融入基层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依托“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和调解工作室,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工作,重点做好“喜迎二十大”“护航乡村振兴”等维稳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

(五)开展“法治实践促善治”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积极投身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和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参与制定村(社区)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参与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参与开展“楼道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形式,推动环境整治、孝亲赡养、空间治理等自治事项转化为村(居)民共同制定遵守的行为规范。发挥“法律明白人”崇德尚法的表率作用,带领家庭争创“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制定法治家规家训,带动身边群众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鼓励支持“法律明白人”成立或加入普法类社会组织,在镇(街)层面探索搭建“法律明白人”联盟,深入开展共建法律服务社、共创普法公益项目、共推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凝聚助力基层善治的社会合力。

(六)激发“法律明白人”工作活力。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标识配备,各地按照司法部规定样式制作徽章,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区域特色定制发放个人标识,使“法律明白人”具有较高的识别度。完善“法律明白人”评估奖惩机制,将“尊法守法、服务成效、业务培训、法治实践”等情况作为年度评估内容,各地对评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在推荐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发展培养党员、评选普法先进等方面予以倾斜,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优秀“法律明白人”提供低息信用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法律明白人”进行适当补助,加大对优秀“法律明白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提供休假、体检等便利条件,充分激发“法律明白人”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组织村(社区)对发生违法乱纪行为或评估不合格的“法律明白人”及时进行清退劝退。

三、组织领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有力抓手,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切实加强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不定期督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视察督导,确保培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调联动。各镇(街)、园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联合组织、宣传、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金融机构等部门,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业务指导和师资培训,提供场所器材配备、激励扶持政策等方面支持;要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法律解读和工作帮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认真总结“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经验,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组织推选省、市、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要充分发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广泛宣传培育工作进展动态,大力宣传“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2年度“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任务分解表

民生实事

镇街

综合网格数

“法律明白人”人数

(截至2022年10月)

新培育

1216名

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

浦南镇

40

120

新坝镇

50

150

锦屏镇

36

108

板浦镇

54

162

宁海街道

18

54

朐阳街道

34

102

洪门街道

12

36

海州工业园

9

27

新浦街道

50

150

浦西街道

37

111

路南街道

25

75

新南街道

46

138

新东街道

44

132

新海街道

34

102

海州街道

17

51

幸福路街道

23

69

郁洲街道

38

114

南城街道

15

45

花果山街道

28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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