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1-X/2021-00005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1-26 |
标 题 | 关于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司〔202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海司〔2021〕2号
关于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冬春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司法所:
当前国内疫情呈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加之冬春季是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流行季节,疫情防控的形势依然严峻。根据省市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防控责任
1.完善常态化防控领导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冬春季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持续抓好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确保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正常运转。
2.全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文件和会议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持续加固疫情防线,全面深入排查问题,及时堵塞工作漏洞,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毫不松懈抓好单位防控措施落实
3.落实单位“五有”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4.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带头减少不必要出行,尤其不提倡出省,如需必要出省前往低风险地区的,需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中高风险地区返连的,必须严格进行医学和居家(14+7天)隔离,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单位办公场所、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人流管控、工作人员健康检测、通风消毒、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现象发生。
6.落实餐饮场所防控。各单位有内部食堂的要严格做好就餐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提醒就餐人员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三、严抓细管深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扶
7.微调教育管理方式。社区矫正管理科和各司法所要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适时调整教育管理的形式和方法,分批次、个别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入矫宣告、训诫警示、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等,暂停组织规模较大、人数相对较多的各类活动,避免因人员集聚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基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开展查访、教育等,要积极发挥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核查方法的作用,突出重点、提高频次,有效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8.严格外出请假审批。社区矫正管理科和各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和跨市、县活动的审核审批制度,引导教育其非必要不得前往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疫情安全意识和保护教育,社矫对象销假时严格核查行程轨迹。
9.强化来自涉疫地区特殊人群的防控。加强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防疫措施落实,核查其活动轨迹,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及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的,先行登记办理,告知其应当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在核酸检测阴性及隔离观察期满后,方可报到登记。低风险地区重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目前仍正常进行,中高风险地区刑释人员的必接必送要和监所主动对接,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统一要求实施,确需必接必送的,要做好防护。
四、慎终如始提高公众个人防护意识
10.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11.加强疫情防控个人防护。一是科学佩戴口罩。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随身携带口罩,在通风不良密闭场所或者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的室外场合应佩戴口罩;二是保暖不忘通风。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办公室或家庭每天开窗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三是注意社交礼仪。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吐痰时应用纸巾包裹;四是避免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五是规范就医习惯。加强自我健康检测,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是重视货品防疫。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12.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以生产生活环境为整治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落实好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等各类场所环境整治,垃圾日产日清,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海州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