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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2-00009 分 类 / 公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1-14
标 题 海州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海州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14 阅读次数:

海州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州区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海州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司法条线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司法行政部门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满足海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政务发文公开情况。2021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平台公开发文43篇。

(二)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一是启动民法典解读“五百”工程。通过开展组建百名讲师团队、举办百堂社区宣讲课、开展百场以案释法案例展、征集百件主题文化作品、打造百个法治文化阵地“五百”活动,在全区全面掀起民法典宣传学习热潮。二是构建“一二三”模式学习宣传《民法典》。通过构建“一批讲师、两个平台、三类学生”宣传教育模式,在全区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是依托“三+”渗透式普法助力“五百”工程走深走实。通过开展“线上宣传+”、“线下学习+”、“实践用法+”“三+”渗透式普法,提高普法教育互动性,强化普法教育针对性,巩固普法教育实效性,助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2.深入实施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工程。重点打造凤凰大道法治景观带以及岗埠农场民法典主题广场两个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凤凰大道法治景观带设计方案已完成初稿设计,岗埠农场民法典主题广场项目已通过省农垦集团获批立项,正在筹备建设中。

3、开展全区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今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海州区组织开展以“心连心共建法治海州 手牵手共创平安家园”为主题的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活动包括五项内容: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全屏行动”、开展“服务满怀 送法入户”送法进村居活动、开展“平安法治文艺村居行”活动、开展“平安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护航进企业”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海州建设,紧扣让更高水平法治成为海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任务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满意度。

4、创新科技新媒体普法新途径。今年以来,海州区依托在线学法平台对全区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明白人等人员组织开展在线学法考法活动。创设“场景式”普法,开通“海州普法”抖音公众号,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将易懂易学易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成法律知识短视频进行发布。编好唱好在线学法平台、抖音普法、猴娃说法、普法直播间、法润民生群“网络普法五线谱”,切实增强普法受众面和工作质效。加大普法机器人、一体机终端在各阵地的应用力度,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依托法律服务大数据,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智慧普法新模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三)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7月15日,海州区司法局开展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主任周成前、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副主任王道阳、区委常委徐风良、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秘书处处长邱鸿浩、区人大监司委主任殷成祥等领导进行现场观摩并开展调研座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落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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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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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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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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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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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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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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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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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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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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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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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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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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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尚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各室重业务工作不重信息公开。

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以提高各、单位、各司法所报送信息的紧迫性与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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