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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1-00027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1-05-31
标 题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文 号 海司复〔2021〕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02 阅读次数:

A

〔公开〕

海司复〔2021〕3号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海州区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赵璐璐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建议的第四部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让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参与到校园欺凌的治理工作中”涉及到区司法局的具体工作,与司法局的工作有关联性,现就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答复如下:

一、目前校园依法治理的现状。区教育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教育系统涉法问题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各中小学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部分中小学自行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学校的法制宣传,学生校园伤害案件的处理,一定程度上起到化解矛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联合区教育局为全区各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

2、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开展一次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海州区司法局

                                 2021531

人:孙兴春

联系电话:13812344495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1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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