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 索 引 号 | 01426711-X/2021-00027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5-31 |
| 标 题 |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 文 号 | 海司复〔2021〕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02
阅读次数:
〔A〕
〔公开〕
海司复〔2021〕3号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海州区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赵璐璐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建议的第四部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让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参与到校园欺凌的治理工作中”涉及到区司法局的具体工作,与司法局的工作有关联性,现就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答复如下:
一、目前校园依法治理的现状。区教育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教育系统涉法问题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各中小学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部分中小学自行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学校的法制宣传,学生校园伤害案件的处理,一定程度上起到化解矛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联合区教育局为全区各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
2、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开展一次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海州区司法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孙兴春
联系电话:13812344495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