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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26711-X/2022-00005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8-06 |
| 标 题 | 关于许冀贤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司〔2021〕2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许冀贤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11
阅读次数:
海司〔2021〕22号
关于许冀贤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
根据《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做好第七批刑罚执行一体化(后续照管)工作“互帮共建”的通知》《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做好第七批刑罚执行一体化后续照管工作“互帮共建”民警派出和接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曹杰同志不再担任浦南社区矫正分中心主任(挂职);
许冀贤同志任浦南社区矫正分中心主任(挂职)。
海州区司法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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