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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2-0000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1-08-06
标 题 关于许冀贤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海司〔2021〕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许冀贤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11 阅读次数:

海司〔2021〕22号

关于许冀贤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

根据《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做好第七批刑罚执行一体化(后续照管)工作“互帮共建”的通知》《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做好第七批刑罚执行一体化后续照管工作“互帮共建”民警派出和接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曹杰同志不再担任浦南社区矫正分中心主任(挂职);

许冀贤同志任浦南社区矫正分中心主任(挂职)。

海州区司法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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