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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2-0001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4-08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司〔202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19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海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海州区司法局

                         2022年4月8日

海州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润江苏·2022春风行动”的通知》(苏司电〔2022〕26号)和《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润港城·2022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连司通〔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在抓细抓实疫情防控、确保全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同时,整合系统内部资源、融合社会多方力量,实施法制宣传育民、法律服务帮困,营商环境优化助企、法治进村兴农、矛盾纠纷化解维稳等五个专项行动,重点开展11项工作,着力为企业、农村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着力为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提供精准帮扶,着力打造具有港城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

二、时间安排

“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从即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分类送法,实施法制宣传育民专项行动。按照全区疫情防控要求,紧密结合春季生产生活特点与群众需求,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民法典等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传播优势,联动法润民生微信群,集中开展妇女儿童、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突出妇女权益保障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排查部门履行普法责任制情况。在春耕春播季节,依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群体,利用线上线下、新媒体、微信等多种形式,突出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联的法律法规宣传。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针对企业主体,组织专业律师团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从疫情防控、招工用工、员工待遇、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为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着力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合理用工的法治意识和能力。(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

2.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在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法律明白人”使用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保障等关键环节,组织“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送法入家”“普法助民村居行”等系列活动,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援法议事”、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投身法治创建,推动形成“建管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助民生、护稳定、促善治的作用。(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精准帮扶,实施法律服务帮困专项行动。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的法律服务需求,统筹司法行政资源,加强情况排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救助帮扶。

3.为困难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援助。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站点开启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直通车”,对农民工维权、困难群体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援助需求,免予经济审查。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在线咨询、申请援助、指定律师等服务。实施公证援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受援群众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减免相关费用。加强与民政、残联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建立分类共享、互联互动的法律援助大数据。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找到法律援助、受惠法律援助。(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公证处、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精准关爱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对象等特殊人员困难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动态摸排和专项回访活动,对于符合规定的特困人员及其家庭,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推进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护苗”行动,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近入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鼓励和支持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自学考试、成人学历教育等学习活动,最大限度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用好远程视频会见网上平台,加强与监狱沟通对接,做好因疫情防控要求视频会见增多的应对举措,妥善做好视频会见预约申请等各项工作。推进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帮扶,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三)靶向护航,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助企专项行动。抓住春季企业全面启动生产经营、项目规划等时段性特征,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5.开展“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加大小微企业精准法律服务力度,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开展“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围绕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管理、破产处置等方面,持续推出面向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产品。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协助企业做好经营事项的风险评估,帮助乡村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  

6.及时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调研走访,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法律风险防范,全面了解产业链创新链发展需求,对企业招标投标、项目洽谈、合同制定等方面开展法律体检和法律论证,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针对区场主体,组织专业律师团队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从疫情防控、招工用工、员工待遇等多个方面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帮助企业对照劳动用工等规章制度开展合规管理和风险评估,推动其自觉遵规守法。针对农民工与困难职工,着重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调解等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救济途径等,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7.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在加大疫情防控、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裁量基准、涉企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梳理制定各领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着力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降低对区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激发区场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四)定向服务,实施法治进村兴农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司法行政的保驾护航作用。

8.优化基层乡村法治供给。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行动,巩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工程成果,探索法律顾问“组团式”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与驻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联系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加大管理考核和宣传力度,增强荣誉感。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站“摆渡”职能,提供法律服务指引;提高法律服务网的便捷性,优化“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便民措施,实施精准服务。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服务平台全资源全流程的质量监控。在区、镇街两级中心贯标的基础上,以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下沉服务资源、顺畅服务机制、丰富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突破作用,带动实体平台服务效能全面升级。(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证处)

9.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助力。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大力倡导和推动乡村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供给,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打造“党建+法律帮促+乡村振兴”模式。进一步优化涉农公证服务,对涉农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环境资源案件提供环境损害司法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酌情减、缓、免公证费用。面向农村延伸公证服务,推动视频办证平台使用,让基层群众可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辅助下申请在线办理公证。(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

(五)全面排查,实施矛盾纠纷化解维稳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10.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广手机端“苏解纷”微信小程序,发挥“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法治云课、案例云播、纠纷云解、咨询云讲等核心功能,实现集非诉服务窗口(社会公众端)、非诉办理平台(工作人员端)、决策管理平台(管理人员端)为一体的线上线下“苏解纷”非诉服务新平台。加强重点矛盾纠纷化解,持续做好受疫情影响地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医疗、物业管理、金融借贷等重点领域,发挥相关行业性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组织作用,协同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区镇(街)村(社区)调解组织和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掌握辖区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确保把群体性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针对房屋宅基地、婚姻家庭、山林土地等基层常见、多发矛盾纠纷,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实现社会矛盾的源头化解。(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1.稳妥抓好系统信访安全。以“清仓见底”为目标,全面排查系统内信访矛盾,完善全系统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理顺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程序,严把“入口关”、“出口关”,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投诉案件,确保信访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积极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强化涉诉信访监督纠错机制,健全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和评查制度,依法终结部分重复信访案件,发挥司法救助在化解信访案件中的作用,保持全系统平安稳定。(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机关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法润海州·春风行动”已成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为民谋利、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诚信品牌。各部门要继续用心用情,常做常新,坚决扛起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职责使命,紧抓惠民服务、精心组织策划、统筹推进实施。要按照部署要求,尽快谋划活动具体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责任,确保活动落地见效。

(二)协同推进。要注重整体推进、协同联动。加强内部资源发掘,把春风行动与重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民生实事项目紧密结合,高效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内部资源,强化上下协调联动。加强外部资源协作,实现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良性互动,合力为群众纾困解忧。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紧盯服务民生服务困难群众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创新工作载体和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春风行动质效。

(三)强化宣传。要把春风行动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整合发展、实战运行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专项督查指导、准确掌握推进动态、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杜绝督促检查不到位、宣传总结不深入、地域推进不均衡等现象。要加强宣传策划,有效运用多种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服务渠道、工作成效,挖掘总结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扩大全系统春风行动社会影响力。

各部门每月20日前填写1个以上重要活动(见附件)报局办公室,于6月1日前将行动总结报区局办公室。联系人:王飞,电话:85607611,报送邮箱:hzqsfjbgsxx@163.com。

附件:“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重要活动汇总表

附件

“法润海州.2022春风行动”

重要活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                              报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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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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