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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1-X/2022-0001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2-16
标 题 关于调整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文 号 海司〔202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调整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19 阅读次数:

关于调整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    刘亚军    海州区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  陶海霞    海州区医患调处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    邵泽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沟通办主任

              李建业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沟通办主任

              张志平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医院沟通办主任

              曹兆兰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

              董淑坤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沟通办主任

              孙志先    海州区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李来同    江苏新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  平     江苏路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陶明洁     海州区医患中心人民调解员

              杜春林     海州区医患中心人民调解员

              王浩俨     海州区医患中心人民调解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海州区司法局,陶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希文为联络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 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并督促当事人及时、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3. 对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4. 在调解中宣传法律和医学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5. 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情况,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海州区司法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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