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1-X/2022-00012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2-16 |
| 标 题 | 关于调整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司〔2022〕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调整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海州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 刘亚军 海州区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 陶海霞 海州区医患调处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 邵泽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沟通办主任
李建业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沟通办主任
张志平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医院沟通办主任
曹兆兰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
董淑坤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沟通办主任
孙志先 海州区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李来同 江苏新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 平 江苏路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陶明洁 海州区医患中心人民调解员
杜春林 海州区医患中心人民调解员
王浩俨 海州区医患中心人民调解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海州区司法局,陶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希文为联络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 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并督促当事人及时、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3. 对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4. 在调解中宣传法律和医学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5. 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情况,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海州区司法局
2022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