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1-X/2022-00016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4-11 |
| 标 题 | 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司〔2022〕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海州区司法局
2022年4月11日
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紧扣面向现代化的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聚焦高效能法治保障和高品质法律服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推动基本工作强基固本、重点工作创新创优、总体工作争先进位,守住底线红线,提高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1.不断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市、区委相关要求,自觉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开展“捍卫‘两个确立’、勇担光荣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忠诚教育,开展领导干部政治忠诚剖析,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规矩,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讲授党课。(责任部门:政工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2.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践使命,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加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和研讨不少于12次。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政治轮训,把政治轮训融入政治理论学习,和条线业务培训同部署、同落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集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发展。(责任部门:政工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3.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发展、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听取局党总支、各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推进“1+3”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体推进,制定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责任部门:政工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4.落实意识形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向区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强化系统内各类阵地管理,健全落实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做好相关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查、网络舆情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网络安全检查活动,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政工科 办公室 机关各支部)
5.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党支部“七个一”建设标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优化党支部建设规模,与地方高校、党校对接,建立全系统党建学习教育培训基地,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深化“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引导党员在乡村振兴、联动共建、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示范带动,锤炼党性。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动创新创优。强化律所党建,打造律师行业党建品牌。结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实际,推动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责任部门:政工科 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二、强化统筹协调,科学系统推进,推动依法治区水平迈上新台阶
6.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社会资源力量,系统推进法治海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依法行政办和法宣办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推进落实。强化对重点工作推进的协调联动,力量整合,以“清单化+责任制”推动执法、司法、守法三个协调小组常态化运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加大法治工作部门人员培训力度。(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配合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7.推动法治规划落实。研究制定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及依法治区办工作计划,出台配套方案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责任体系、督查推进措施和考核评价标准。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清单,坚持项目化、责任制,推进工作落地落实。贯彻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配合部门:政工科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8.深化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牵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有力有效推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调研,组织实施民生等领域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案件质量检查、普法责任制落实检查等重点领域“四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配合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科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9.完善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机制。把行政案件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纠错、领导干部述法、公职人员学法守法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建立完善联络沟通机制、联动工作机制、工作通报机制,通过推进会、协调会、督办函、催办函和提示函等方法,加强督促调度。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的督察工作,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促进完善法治建设机制、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配合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10.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制定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考核评估细则,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崇法向善”的法治环境。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参与基层治理行动,开展“法治海州社区行”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1.创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贯彻市委市政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打造海州特色的主题法治文化。加快“民法典大道”、“刘志洲山体育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建立区级法治文化精品库。(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三、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监督,推动法治保障能力实现新转变
12.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制度供给。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依法合规,加强全区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法治把关。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应诉案件办理机制,推进涉府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层级监督功能,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通过以案说法、过错责任追究,倒逼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责任部门: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行政执法监督科)
13.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强化“立法民意直通车”运用,充分调研社会和群众立法需求。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落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组织对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对新出台涉及区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实行100%公平竞争审查。逐步建立现行有效的全区规范性文件库,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档案管理制度。(责任部门: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管理规定,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辅导,拓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事务的途径和方式,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加强公职律师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应设尽设。(责任部门: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5.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基层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落实部省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调研督导。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评查、执法司法联合检查、执法规范化专项督查,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扩大规范涉企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领域。深化省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海州区行政执法总和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科 配合部门: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16.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编制人员和办公场所,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完善行政复议全流程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发挥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研究制定相关案件审理要点,规范同类案件审理,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深化涉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2”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行政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层级监督功能,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报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促进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责任部门: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配合部门:政工科、办公室)
四、强化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达到新优化
17.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加大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加强小微企业解困帮扶,围绕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管理、破产处置等方面,创新推出小微企业服务产品。(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 配合部门:公证处)
18.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改革,拓展领域,扩大影响。挖掘选树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以案例为载体,规范办事流程、格式文本、承诺核查、风险防控等配套建设,以制度保障告知承诺有效推广,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联合区政务办、市场监管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更大范围推广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科)
19.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发挥职能,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加强安全生产准入法治把关,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办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案件。广泛开展城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发布推送城区安全相关典型案例。(责任部门: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行政执法监督科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0.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推动园区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与园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常态化服务机制。制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编写园区企业法律服务手册,印发典型服务案例,为企业提供多层次针对性法律服务。组织专项服务展示宣传,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社会影响。(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配合部门:公证律师管理科 公证处)
2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加快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智慧法务建设,推动智能化、自助式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投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质量监测机制,在热线、网络、实体融合办理平台全面推行满意度评价制度。(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配合部门:办公室)
2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引导大型律所、公证机构等到较大镇设立分所、办案点。加强品牌律所培育,开展律所分级分类评价。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一体化建设运行,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居社区延伸覆盖。推进公证“三项机制”落实,推动法律服务健康稳定发展。(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 公证处 配合部门:政工科 办公室)
23.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实施“法治为民基础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升级建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非诉讼服务、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服务等便民服务场所。加大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全年新增10个法律援助站点,培育1个以上法援示范点。实施“法援惠民生提升工程”。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在扩大范围、降低门槛的基础上,办理一批有影响有质量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试点推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加大“一老一小”援助力度,年内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1000件。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年新培育不少于1200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实现村居“援法议事”活动覆盖率100%,创新推进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程”。打造区级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2个以上乡镇(街道)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实施“公证暖民生拓展工程”。持续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零跑腿”和高频公证事项服务“一网通办”,降低部分涉及企业、民生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探索公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区块链数据存管、公证管家、在线赋强、司法辅助等新业务。实施“司法所强基工程”。把推动解决司法阵地建设作为“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全面推进“五型司法所”建设,打造小而精、中而全、大而优的典型司法所。根据省厅新修订的司法所职责任务清单,积极推动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全面推开司法助理制度,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公证处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五、强化治理创新,规范特殊人群管控,推动区域治理能力取得新进展
24.深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非诉方式转换衔接能力,打造专科医生型非诉中心,培育一批专科型导诉员。运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司法鉴定“7+1”非诉方式,整合非诉中心、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资源力量,合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深化“综合受理-引导分流-纠纷调处-司法确认-引导诉讼”全链条解纷机制,完善“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全流程对接融通机制。(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配合部门: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公证处 律师管理处)
25.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各条线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预警防范、隐患整治、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构建行政立法风险评估和行政复议案件风险研判机制,加强重大利益问题协调,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研究,推行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备案和公证案卷抽查、质量检查等制度。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法律服务模式,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 律师管理科 公证处)
26.开展社会矛盾积案清理攻坚。落实部省市“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部署,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全年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一万件以上。发挥“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作用,注册量突破2万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债务、“双减”政策实施、征地拆迁等领域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持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个性化调解工作室,大力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7.构建社区矫正新格局。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全面推行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实施“一区一特色,一县(区)一品牌”项目工程。聚焦“六个不发生”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执法管理和教育帮扶,提高教育矫治质效,预防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全力争取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召开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抓好《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规范创新“5+4+N”工作体制,推进“中心(分中心)+司法所+村居和基地”建设。全面开展损害修复工作,争取打造1个省级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实践基地。(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
28.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加强“三难”问题源头预防和联动处置,推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提档升级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实战平台,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刑释解戒人员管控工作。加强与监所沟通协调,深化远程视频会见,规范后续照管工作,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后续照管工作站、服务站,最大限度降低照管对象复吸率。(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
29.深化“刑罚执行一体推进”。积极推动优化司法行政刑罚 执行工作体系、矫正体系、衔接机制、共享机制、协作机制“两体系、三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和工作衔接。深入实施工作力量统筹、智能平台共享、中心基地实战、矫正质量提升、协作协同攻坚“五大工程”,围绕解决“三难”问题,加强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和“必接必送”协作,不断深化互帮共建,巩固拓展刑罚执行一体化质效。(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
30.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发挥扫黑除恶“第二战场” 作用,严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指导监督,加强对重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排查、监管,着力构建司法行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 配合部门:公证律师管理科)
六、强化队伍建设,加快作风转变,推动队伍能力素质展现新风貌
3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带动全 系统讲政治、守规矩、重实干、抓落实。强化规矩意识,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积极配合第三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加强和规范指导建设。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政工科 办公室)
32.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利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契机,吸纳新生力量,优化队伍配备。建立干部轮岗制度,推动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加大青年干部锻炼培养,鼓励激励各个年龄层次干部干事创业,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建立长期系统性人才培育计划,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3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围绕上级重大部署、年度重大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全方位多渠道掌握了解基层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严明工作纪律,拒绝躺平思想,反对萎靡不振,加快工作节奏,全面提振队伍精气神,推动机关高效能运行。(责任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办公室)
34.提升装备财务保障水平。多方争取资金资源,做好全局装备财务后勤保障。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增强刚性约束。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内控机制,依法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装备管理,加大基层保障力度。(责任部门:办公室)
35.加强法治先进典型选树。突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典型培育力度,以“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为载体,培育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编印先进典型事迹丛书等方式,使全系统学有目标、评有标尺、赶有方向。提升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意识,把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纳入高质量考核体系。加强与国家、省级媒体深度合作,推出系列化、专题式宣传报道,特别是对重点工作和改革创新、民生实事项目,加大重要媒体宣传力度,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递司法行政正能量。(责任部门:政工科 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36.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考核方式和指标设置。完善项目推进机制,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建立季调度、月汇报、周跟进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行机关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荣誉表彰激励挂钩,基层考核与评优评先、创建评比挂钩,有效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政工科 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