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5725-8/2021-00033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12-06 |
| 标 题 |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年度海苔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年度海苔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2021年度海苔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进一步提升海州区辖区海苔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根据《2021年海苔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海州区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海州区辖区海苔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海州区辖区目前共计9家,分别是江苏明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华恒水产有限公司、连云港苔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连云港海洋之星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苔友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葛花葛藤粉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海之恋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竞洋利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宏基食品有限公司。其中连云港苔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连云港宏基食品有限公司,2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江苏明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工人无法入境,未开展正常生产;连云港市葛花葛藤粉食品有限公司因原料问题,未开展正常生产。
二、2021年度工作成效
2021年全区除连云港苔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连云港宏基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因长期停产未参与监督抽考外,另7家海苔生产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达到100%,参考人员合格率为100%;7家海苔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截止到目前,海州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0余人次,累计检查海苔生产企业19家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截止到目前,除了连云港竞洋利食品有限公司,剩余3家正常生产的海苔企业均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发现的问题及存在不足
一是部分海苔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基层监管力量缺失,无法满足日常监管的要求。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风险分级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形成闭环。属地监管分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将具体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
(二)严格落实准入标准。对新申请的海苔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审查标准核查,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要求开展许可审查。
(三)加大后处置力度。对于被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督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封存库存问题食品,召回不合格产品。监督企业对生产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微生物控制情况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查找微生物超标的原因并加以解决。
(四)加大执法惩处力度。明确执法方向和执法尺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不主动停产的,责令其停产,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