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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255725-8/2025-00044 | 分 类 |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5-07-30 |
| 标 题 | 海市监处罚〔2025〕00198号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海市监处罚〔2025〕00198号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5-07-30
阅读次数:
海市监处罚〔2025〕00198号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当事人:周元江,身份证号码:320722XXXXXXXXXX72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伐地那非片等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以及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670元;3.罚款3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0670元,上缴国库。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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