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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5725-8/2023-00001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3-01-03
标 题 关于海州区第二批“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遴选初审结果的公示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海州区第二批“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遴选初审结果的公示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03 阅读次数:

海州区“阳光食堂”直采平台工作专班按照《连云港市“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建设指南(试行)》,开展“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遴选初审工作。经单位申报、审查、现场审核等环节,现将通过遴选出的通过初审的直采配送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1月6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海州区“阳光食堂”直采平台工作专班联系(0518-85681066)。

电话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海州区“阳光食堂”直采平台工作专班

                                                        2023年1月3日


海州区“阳光食堂”第二批直采配送单位遴选初审通过公示名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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