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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1-2/2023-00008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03-08
标 题 海州区人社局: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指南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海州区人社局: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指南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08 阅读次数:

                    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指南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春节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1 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现开展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领工作。

下面为您整理了海州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海州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海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号窗口)申领。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48号。

联系方式:85317016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 个人自行申请的,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2. 企业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企业与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附件1

市区首次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个人自行申请)

申请时间:

移动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号)

银行卡号

开户行名称

就业单位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办理须知

享受补助标准,根据《连云港市市区首次来连就业人员

交通补助操作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本人承诺,所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附件2

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企业代为申请)

申请时间:

单位编号

单位全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

员信息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合同起止时间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1

2

3

...

注:本单位承诺所填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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