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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1-2/2026-00012 分 类 / 决定
发布机构 海州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6-03-27
标 题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海人社发〔2026〕9号)
文 号 海人社发〔2026〕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海人社发〔2026〕9号)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6-04-02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

你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业务,技术售后服务人员,司机岗位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上述岗位实行期限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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