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1-2/2021-00001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02-25 |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人社发〔2021〕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群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8号)精神,为进一步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聘用在机关工勤岗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含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20%以内。2020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不包括对主管部门的表彰),须填写《事业单位2020年度考核提高优秀比例依据备案表》,并在考核前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5%。审核同意提高优秀比例后,申请单位还须通过“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审核单位将通过系统调整相应优秀比例。
对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级表彰的事业单位或内设部门,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提高到35%,省部级表彰的事业单位或内设部门,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提高到30%。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指各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口径统计上报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不受本单位和本地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的限制,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区卫健委统一提供情况说明。
参加扶贫和赴区内外挂职及援藏、援疆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
优秀等次人员指标,应适当向单位主体岗位倾斜。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应向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倾斜;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应向一线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三、年度考核有关事项
区委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事业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它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年度考核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树立正确导向,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年度考核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考核内容上要突出对工作人员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各主管部门、区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考核优秀比例人数不得突破限额,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科学分类考核,加强考核结果使用。管理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组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业绩和廉洁自律能力等方面考核;专业技术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精神等方面考核;工勤技能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技能水平、爱岗敬业的精神、团结协作及遵守劳动纪律的表现等方面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任、晋升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于党性强、品德好、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人员,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方面应优先考虑。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及续订聘用合同的必备依据。
(三)做好审核备案,落实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如下:
1.区直属事业单位考核相关表格,须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否则不予备案。《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连云港市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个人根据自身编制性质和身份类别自行到信息系统下载相关表格进行填写;《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请将优秀人员排序在前)、《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由考核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一式三份),具体操作请参考《年度考核系统上报操作说明》。
上述表格,经主管部门或考核单位审核无误后,与单位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对未参加考核和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的情况需加以说明,并填写《2020年度海州区考核结果特殊情况登记表》)一起,按人事管理职责分工,分别报送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2.年度考核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结束,逾期将不再办理考核备案手续。
3.年度考核结果经审核备案后,各单位应将《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连云港市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归入个人档案并兑现工资等待遇。
4.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人员给予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
5.关于年度考核内容、标准、程序、结果使用等内容,参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5〕361号)执行。
联系电话: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85219766
地 址:区政府215室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5605580
地 址:区政府450室
附件:1.事业单位2020年度考核提高优秀比例依据备案表
2.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连云港市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 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
审核备案表
5.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花
名册
6.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汇
总表
7.年度考核系统上报操作说明
8. 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9.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申请表
10. 2020年度海州区考核结果特殊情况登记表
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 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