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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5782-1/2023-00039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3-07-21
标 题 关于派出所民警彭飞等同志到社区任职的通知
文 号 浦西委〔2023〕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派出所民警彭飞等同志到社区任职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6 阅读次数: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区委关于社区(村)民警力量直接参与网格化治理服务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浦西实际,经研究:

彭飞同志兼任新洪社区党委副书记;

徐行东同志兼任蔷薇社区党委副书记;

于镇嘉同志兼任沈圩社区党委副书记;

黄水强同志兼任新站社区党委副书记;

陈永祥同志兼任后河社区党委副书记;

朱定国同志兼任通池社区党委副书记;

孙忠平同志兼任西桥社区党委副书记;

卞珂同志兼任同和社区党委副书记;

宋庭祥同志兼任新中社区党委副书记;

郭峰同志兼任电台社区党委副书记;

李伟同志兼任财苑社区党委副书记;

朱忠海同志兼任新西社区党委副书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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