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255782-1/2025-00005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5-02-18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浦西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浦西办〔2025〕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浦西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浦西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推进源头治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现将《扬尘专项整治方案》、《露天焚烧专项整治方案》、《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浦西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8日
扬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街道辖区内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有效提升扬尘治理水平,最大程度减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在全区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大力整治渣土车、商砼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遗洒、泄漏物料等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进一步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等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扬尘防控标准,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实现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提高施工工地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三、排查整治范围
辖区各类建筑施工工地。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监控全覆盖。严格执行《连云港市严格工地扬尘治理十项规定》,对于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各类工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严格征迁工地扬尘管控。征迁以及建筑垃圾运输过程要严格按照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特别是拆除过程必须做到湿法作业,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确保拆迁过程无可见粉尘污染。现场存放的土堆及裸露土地,必须使用编织工艺不低于4针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不低于80克、由全新低压高密度聚乙烯为原料生产的抑尘网进行覆盖,覆盖要严密,不留死角。
(三)严格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持续做好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所有渣土车严格落实密闭、冲洗、限速等要求,严禁带泥上路,依法严查非法渣土车,对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出依法取消其运行资质。持续减少渣土车夜间通行数量。
五、责任分工
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监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对扬尘管控不到位、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一律停工整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对在各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城管部门:严格渣土运输扬尘管控,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所有渣土车必须严格落实密闭、冲洗等要求,严禁带泥上路。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各部门及社区移交的扬尘案件,并针对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调解,根据行政赋权事项代表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协调区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社区职责: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辖区内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工作,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建设单位”治理路径,探索形成建设单位-网格员-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形成一套“组织建设在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督查指导在网格”的高效监督管理模式。将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纳入网格日常管理的巡查内容。对辖区建设工地扬尘开展网格源头控制、摸底调查、专项整治和验收等工作。
露天焚烧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大露天焚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全面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根据省市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等露天焚烧行为。严厉打击焚烧垃圾行为,做到秩序规范管理,切实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对象
辖区露天焚烧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行为。
(二)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沥青、橡胶、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
(三)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利用手机短(微)信、宣传册、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违反禁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广大群众禁烧和资源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成为禁烧的直接受益者和积极参与者。
(二)坚持标准、规范治理。加大对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焚烧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查处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巡查、常态治理。城管、生态环境、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强对露天焚烧巡查力度,做到日巡查、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纠正一起。
五、职责分工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露天焚烧的巡查管控力度,查处随意倾倒和焚烧生活垃圾枯树叶等行为。
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各部门及社区移交的露天焚烧案件,并针对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调解,根据行政赋权事项代表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协调区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社区职责: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辖区内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志愿者”治理路径,探索形成志愿者-网格员-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形成一套“组织建设在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督查指导在网格”的高效监督管理模式。将露天焚烧治理情况纳入网格日常管理的巡查内容。对辖区露天焚烧开展网格源头控制、摸底调查、专项整治和验收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阻扰依法执行公务的不法人员进行处罚。
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重点大气环境问题攻坚方案和加强城市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业主负责、联合执法、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海州区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
三、排查整治内容
(-)检查是否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外排油烟达标。
(二)检查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问题,是否定期维护,是否正常运行。严厉查处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与擅自拆卸、停用等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是否存在露天烧烤、露天炸串、露天直排油烟的店外店。
(四)检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五)依法取缔非法临时设摊经营点,禁止设置餐饮店外经营的露天直排油烟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六)严厉查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七)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四、责任分工
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的餐饮单位上报上级部门予以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严格依法审核。加强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禁止商户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统筹做好小餐饮店管理相关工作。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居民住宅楼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
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对因排放油烟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管。
经济发展办公室:履行餐饮服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指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配合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信息排查摸底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各部门及社区移交的餐饮业污染案件,并针对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调解,根据行政赋权事项代表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协调区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社区职责: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辖区内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商户”治理路径,探索形成商户-网格员-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形成一套“组织建设在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督查指导在网格”的高效监督管理模式。将餐饮业污染治理情况纳入网格日常管理的巡查内容。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网格源头控制、摸底调查、专项整治和验收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维稳工作,负责餐饮行业社会噪声,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提供执法保障,依法惩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