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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5782-1/2022-00040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9-14
标 题 关于印发《浦西街道社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的通知
文 号 浦西办〔2020〕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浦西街道社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2-10-18 阅读次数:

各社区:

现将《浦西街道社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西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4日


浦西街道社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社区经费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及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适用于街道下属12个社区。

第三条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居财街管、两级审核”模式,社区财务由街道统一管理,社区配备相对稳定的报账人员负责财务工作,街道财资办负责各项开支票据的审核,统一做账。

第四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严禁白条抵库。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各社区书记是本社区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财务工作和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社区财务报销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卡。

第二章 社区收入管理

第六条 社区收入主要包括:(一)办公经费;(二)条线专项经费;(三)共建单位拨款;(四)房屋租赁收入;(五)

社会赞助收入;(六)捐赠收入;(七)其他收入。

第七条 各项收入由社区报账员开具《海州区浦西街道办事处收据》,财资办统一入账管理,社会赞助、捐赠、房租等现金类收款,社区报账员须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缴存至社区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更不得设立账外账。

第八条 社区房屋租赁收入附租赁合同入账,合同应一年一签,注明承租方、房屋地址、年租金、付款方式等信息。

第三章 社区支出报销

第九条 社区支出主要包括:(一)工资及五险一金;(二)绩效考核奖金;(三)日常办公开销;(四)工程支出;(五)采购支出;(六)加班餐支出;(七)专项资金支出;(八)用工支出;(九)福利支出;(十)其他支出。

第十条 社区各项支出报销须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原始单据要素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完整、合理、合法。(无特殊情况)部分票据如需先行支付,须转账或刷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付款成功页面截图视同转账,支付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不规范和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街道财资办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一条 各社区有关经费支出须凭借合法合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附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相关凭证,经社区书记、街道财资办工作人员、办事处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单笔支出超5万元的须社区联系点领导签字,绩效考核奖金、专项资金等支出还须条线部门及分管领导签字。除日常工资及五险一金外,其他各类支出须根据类别分别填写相应动资报告(见附件1),不得将不同类别的支出混用动资报告报销。所有支出必须通过转账支票、批量代发等方式予以报销,不得提现或借款。

第十二条 各类经费支出报销要求:

(一)工资及五险一金:

工资由社区报账员填写《浦西街道XX社区X月份工资表》(见附件2),经各级审核签字后进行批量代发;公积金由社区报账员提前收取职工个人承担部分,存入社区账户挂账,街道财资办根据社区《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书》,经社区报账员及社区书记签字后开具支票转账至公积金管理处;五险由社区报账员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上申报,待银行自动扣款后,街道财资办根据银行提供的《江苏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经社区报账员及社区书记签字后进行账务处理。

(二)绩效考核奖金:

社区凭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审核制发的《XX年度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绩效奖金发放表》,经各级审核签字后由街道财资办进行批量代发。

(三)日常办公开销:

主要包括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办公用品采购等,社区凭发票、付款记录等,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四)工程支出:

社区各项工程类项目,按照《浦西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浦西办〔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1. 3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工程:社区凭发票、合同、施工明细、验收单,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2. 3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工程:社区凭询价函、发票、合同、预算单、决算单、验收单、施工图片,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3. 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建设工程项目:由社区联系点领导批准后,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由街道招标办组织询价,社区凭街道党工委及社区会议记录、询价函、发票、合同、预算单、决算单、工程结算核定单、验收单、施工图片,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4. 10万元(含)至60万元(不含)之间的建设工程项目:由社区联系点领导批准后,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由街道招标办组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施工方,社区凭街道党工委及社区会议记录、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发布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发票、合同、预算单、决算单、工程结算核定单、验收单、施工图片,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5. 60万元(含)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由社区联系点领导批准后,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由区招标办确定施工方,社区凭街道党工委及社区会议记录、招标文件、发布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发票、合同、预算单、决算单、工程结算核定单、验收单、施工图片,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6.自然灾害、疫情等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建设类工程,无法按流程进行的,经社区联系点领导批准,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社区凭街道党工委会议记录、发票、工程合同、明细、施工图片,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7.所有社区不得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程序,工程增量不得超过10%,否则协议无效;严禁先施工后补办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社区应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量核对;支付的款项低于发票金额的,按支付金额记账,余款不挂账,下次报销时复印此发票重新签字付款,并填写《浦西街道XX社区分期付款明细表》(见附件3)。不得预付款。

(五)采购支出:

采购30 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类、服务类,参照海政办发〔2021〕13 号文件规定执行。日常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填写《浦西街道XX社区采购实施计划表》(见附件4),经社区联系点领导签字确认、街道办事处主任签批后,自行比价购置,社区凭发票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同时财资办将其加入社区固定资产账。

(六)加班餐支出:

加班餐标准为早餐30元/人、午餐50元/人、晚餐50元/人,

不得超标准报销。

1.日常加班用餐须一餐一发票,社区凭发票、加班工作餐报销表(见附件5),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如已提前支付须附付款截图。

2.如遇防疫、创文创卫等连续5天及以上产生加班餐费的,社区应与配餐单位签订送餐合同、约定单价,凭发票、送餐合同、订餐明细表(注明每日收餐份数并附每日就餐人员名单),并且区分送餐与订餐,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如已提前支付须附付款截图。

七)专项资金支出:

社区须按有关规定规范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为民服务等专项资金,社区应召开一委三会,报销时须填写专项资金动资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把关,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八)用工支出:

1.编外用工类:社区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加编外人员,如确因工作编外用工,应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签订用工合同,社区凭发票向第三方转账支付;如未进行劳务派遣的,社区与雇佣人员签订雇佣合同,每月填写资金发放表,列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由领款人签名,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2.临时用工:社区因防疫、创文创卫等工作需要,须临时用工的,由社区明确工作点位,每日进行考勤,用工完毕后凭会议记录、工作点位图、考勤表、工作图片进行报销。用工单价要符合实际情况,不得虚报。如为社区网格员或居民,填写资金发放表,列明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工作天数、日工资、总金额、江苏银行账号,由街道财资办批量代发;如果是由他人承包的用工,社区须签订用工合同并附所有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凭发票、用工合同,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九)福利支出:

社区各项福利支出按照江苏省总工会〔2018〕13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及慰问,不得变更福利项目名称。

(十)其他支出:

1.图版条幅类:社区应半年或一年与制作商签订合同,对方根据社区需要及时提供制作、安装等服务,社区凭发票、合同、制作清单(附制作成品图片),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2.走访慰问类:社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如购买慰问品须开具发票并附付款截图,如支付慰问金须填写资金发放表,列明慰问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慰问事由及领款人签名,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3.节日活动类:社区应本着节俭高效原则开展节日活动,凭发票、活动小结、图片,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4.其他类别支出均须有正规发票,如涉及资金发放须填写资金发放表,经各级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社区根据工作需要至街道财资办领取收据,单本使用完毕后,须将用完的收据底根交财资办存档,并换领新收据。

第十四条社区财务档案在社区报账员报账后统一存放在街道财资办保管,财资办对所有的会计凭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复印、拍照。

第十五条各种财务档案保管期限、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按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对违反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及以上财务报销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交由街道纪工委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和问题,由街道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各类动资报告

2.浦西街道XX社区X月份工资表

3.浦西街道XX社区分期付款明细表

4.浦西街道XX社区采购实施计划表

5.加班工作餐报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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