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5782-1/2023-0003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3-08-01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浦西街道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 ||
文 号 | 浦西办〔2023〕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浦西街道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浦西街道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浦西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日
浦西街道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海州区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精神,着力推动街道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制定浦西街道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良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程爱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王 锐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伏青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 兵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颜新星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胡维丽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 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江 波 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浦西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分局长
成 员:赵建斌 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俞含 街道党建办公室主任
丁 雪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徐 伟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
陈 杨 街道政社办负责人
滕 松 街道城管工作负责人
王 媛 街道党工委委员(聘)、新洪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孟凡丽 蔷薇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月倚 财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仲 康 后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薛 山 沈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 伟 通池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关红岩 同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薛 原 西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 慧 新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付 霜 新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京 新站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贾夏娟 电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胡维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牛祥亮、孙琳波、金航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燃气与地下管网的日常工作开展、总结、通报、统计等工作;及时了解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与城市地下管网形势和各部门工作情况;按照区住建局、区安委办、燃气与管网专委会的部署协调各部门开展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监管工作。
(二)建管办工作职责
1.明确燃气与地下管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有效运行。
2.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和协调各部门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3.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相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4.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运输企业及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建筑工地燃气安全生产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供应主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5.完成区住建局、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发办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餐饮场所、食品三小(小餐饮、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公共五小中的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督促用气单位与正规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用气措施,督促用气单位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牵头推进相关场所推广安装燃气报警信息系统,引导鼓励行业进一步开展“瓶改电”、推广“全电厨房”工作。
(四)政社办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学校(含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医院(诊所、卫生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文体旅场所、经营性演出场所、群租房、公共五小中的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公共场所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工矿企业、“三合一”场所加强自建自用燃气设施的排查整治;按照自身职责督促列管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确保生产安全。
(六)党建办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宗教场所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工作。
(七)建管办(城管)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辖区疏导点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拆违整治方案,整治占压燃气管道违章建(构)筑物及燃气场站安全间距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违法建设,防止违法建筑占压市政管网;督促流动小摊贩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八)浦西派出所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燃气设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燃气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做好反恐怖人防、技防、物防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和打击危害城市地下管网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浦西分局工作职责
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严厉打击充装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质量监管,并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
(十)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辖区居民用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全体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全体会议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落实市和区住建局、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有关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研究解决浦西街道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问题,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能,主动研究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会议议定的事项,定期向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二)督查巡查制度
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本职责内的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情况的督查巡查,并对督查巡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办公室。
(三)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年度工作报告。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将本年度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送至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任务,由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向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的作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自工作任务,及时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