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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6-8/2017-00019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7-24
标 题 浦南镇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申请市局补贴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浦南镇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申请市局补贴的报告
时 效

浦南镇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申请市局补贴的报告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7-07-24 阅读次数:

浦南镇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工作申请市局补贴的报告

 

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0号)、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苏司通[2006]156号)、《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苏司通[2009]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通过3-5年努力,基本实现全镇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具体落实“1355”工作目标:

1. 建立一委三会农村(社区)依法治理模式。即: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居)委会实施、监事会监督。不断创新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的领导、村(居)民自治、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2. 实现五个全覆盖。即:村(社区)法律诊所全覆盖、法律顾问实质性全覆盖、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全覆盖、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表达、权益保障的法律渠道。

3. 落实五项一票否决指标。即:两年内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常住人员重大刑事犯罪,无封建迷信活动,无赌博、吸毒等现象。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江浦村已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太平、浦北、富安、草舍、康宁等村已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仍有相当一部份村还处在市区一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这为我镇开展省级主民法治示范村全覆盖工作增加了难度。为了落实浦南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我镇花费近50万元在江浦村建立了法治文化长廊,2017年,又花费近50万元打造了富安村、江浦村尚法驿站、浦南村法律诊所、浦南法治文化市场,而浦南镇2017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专项金费只有30万元,仍有20多万元的缺口不能满足创建工作的需要。

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经济的大量投入,资金缺口突出虽经多方筹划仍不能满足创建工作的需要,急需上级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

以上报告当否,请领导酌情决定为感。

 

 

                      

 

中共浦南镇委员会

2017724

 

 

 

 

 

 

 

 

 

中共浦南镇委员会                 20177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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