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1428136-8/2025-0000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4-09-10
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浦南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2024年浦南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5-01-20 阅读次数: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浦南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浦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浦南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按照市区相关部门关于农村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改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以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改尽改。到2024年11月,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1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

三、实施对象

居住在危房里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实施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镇政府帮助申报省级危房改造,镇政府不另外补助。优先帮助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

四、改造标准

属于原址翻建的,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新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以内,1人户不低于20㎡2人户不低于30㎡3人以上户是每人不低于13㎡不高于18㎡。

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外墙立面不提倡使用瓷砖,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属于维修加固的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五、实施标准

属于维修加固的,按照每户12000元(省级补助)标准农户自行实施。

属于原址翻建的,按照每户26000元(省级补助)标准农户自行翻建,其中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有特别经济困难的,无法完成改造任务的,有镇政府兜底补助,按照1000/㎡标准予以补贴,但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危房改造标准,镇政府兜底补助的农户实施面积不超过危房改造标准20平方米,具体如下:1人补助40㎡,最多可以建设60㎡,2人补助50㎡,最多可以建设70㎡,3-4人补助60㎡,最多可以建设80㎡,5人及以上统一补助60㎡,最多可以按照危房改造标准每人18㎡建设,超标准建设的农户镇政府不额外多补助。

实施原址翻建的,需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危改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所有危改对象在省级验收后2年内不能将住房建成两层,新房建成后1个月内拆除剩余危房,包括边房和过道,力争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或政府投入资金。

六、资金管理

原址翻建的,补助资金要求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七、实施计划

2024年浦南镇共有1户省级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属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于有能力自建的及时纳入省级危房改造计划中镇政府不另外补助,因为贫困实在无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浦南镇将兜底补助,由农户自行原址翻建,镇政府按翻建1000元/㎡补助,贫困人口1人,补助40㎡,贫困人口2人,补助50㎡,贫困人口3-4人,补助60㎡,贫困人口4人以上补助60㎡,D级危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于维修加固的农户补助标准为12000元(省级补助)。以下为已被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危房的农户实施名单。

户主

贫困类型

贫困人口

危房 级别

改善

形式

实施主体

补助 面积

镇里补助资金(万)

省级补助资金(万)

备注

1

龙浦村黄泥哨组

姜尧龙

低保户

2

C级

翻建

个人

50㎡

2.4

2.6

以上计划共计1户,农户自建需要镇政府补助2.4万,省级补助资金2.6万,合计5万。由于农户未按照危房改造标准建设导致无法通过省级验收,无法领取省级补助资金的,镇政府不会另外补助。

八、审批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原则,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等对象确认程序。

九、跟踪监管

危房改造必须由一定资质或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承担,安排专人或委托相关机构从材料和构配件使用、施工作业、竣工验收等环节着手,全程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十、档案管理

建立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村民代表评议记录、危房改造公示、危房改造协议书、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表、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江苏省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危房改造照片(同一角度拍摄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其中有与户主的合影)、专业鉴定报告、农户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五保证、贫困证明等复印件)等其他所需资料等。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