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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20-00010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19-12-18
标 题 关于印发《浦南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导则不落实
时 效

关于印发《浦南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4-09-05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浦南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浦南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浦南镇委员会
                                   浦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浦南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印发   
浦南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快速发展需要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深入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
(三)坚持企业主体。要夯实整治过程、突出结果导向,强化企业对标落实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各部门要深化督查检查,从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指导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要强化依法治安,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红线”意识体现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四)坚持齐抓共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纵向到边”。各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横向到边”。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总量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坚持系统治理。在推进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中,推动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抓薄弱、补短板、强基础,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本质水平,加快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整治重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不落实区产业发展规划,不严守安全、环保红线。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明停暗开、假停假改,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导则不落实,化工企业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三)冶金工贸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涉燃爆粉尘、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管控整治。
(四)火灾防控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道路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五)交通运输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国省干线路段和国省干线公路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内河码头、仓储企业装卸作业管理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未开展等问题。
(六)建筑(拆除)施工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施工(拆除)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城镇燃气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燃气设施附近施工无现场监护,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八)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企业管道保护责任制不落实,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截断阀室内的安全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违章占压等事故隐患未及时处置、不能自行处置的未上报、第三方施工未向管道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等问题。
(九)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气瓶充装单位违规充装、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安全装置失效、涉及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逾期未检、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车站、内河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加油站和商业场所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非法加油站(点);油库罐区、加汽油站(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存在消防隐患;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及电气设备线路、餐饮场所燃气及冷库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十一)群租房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未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出租的房屋不符合房屋建设、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以及未定期检查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等问题。
(十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危货车运输烟花爆竹、超量等违法行为。
此外,危废固废、城市地下管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宗教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农业机械、电力、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医疗卫生机构及职业卫生、老旧小区、户外广告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全镇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企业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深入分析全镇、本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12月底前,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1.基本情况:总量、分类、区域分布;2.存在的主要重大风险隐患;3.采取的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等);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12月18日前报送镇专治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12月24日前,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报送镇专治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汇总,梳理汇总市、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镇专治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落实浦南镇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镇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镇专治办对全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开展督查督办,督促各部门、单位和企业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2020年11月15日前,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镇专治办。
2020年11月27日,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王郑镇长任组长,朱泽东、高传彬、张道勇、吕恒友、金晶、李慧、张领、蒋田田、侯勇刚、李超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镇纪委、镇组织、镇统战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以下简称镇专治办),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19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统领、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协调联动。镇安委办主任兼任镇专治办主任,副主任由负责2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并抽调1名中层干部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周定期向镇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镇专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五)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镇委、镇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附件:

浦南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任务分工方案

1.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督导组。组长由镇长王郑担任,副组长由朱泽东、高传彬、张道勇、吕恒友、金晶、李慧、张领、蒋田田、侯勇刚、李超担任。
2. 油气输送管道及民爆物品领域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金晶协助;镇统计办牵头,尹家亮为第一责任人。
3. 治金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李超协助;镇安监所牵头,张龙为第一责任人。
4. 化工行业及危废固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李超协助;镇环保办牵头,潘兵为第一责任人。
5. 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朱泽东协助;镇农技站牵头,万绪方为第一责任人。 
6. 水旱灾害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朱泽东协助;镇水务站牵头,刘常山为第一责任人。 
7. 成品油、商贸物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金晶协助;镇成品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付浩罡为第一责任人。 
8. 宗教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周言友协助;张庆为第一责任人。
9.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张
锦伟协助;郁林中学、浦南中心小学、浦南中心幼儿园牵头,张雪峰、顾玉林、朱士艳为第一责任人。 
10. 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高传彬协助;镇民政办牵头,金建强为第一责任人。 
11. 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张道勇、张锦伟协助;镇文化站、旅游办牵头,万民、陶磊为第一责任人。
12. 医疗卫生机构及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张锦伟协助;镇中心卫生院牵头,吴涛为第一责任人。
13. 建筑(拆除)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蒋田田协助;镇建管所牵头,汪滔为第一责任人。
14. 城镇燃气及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蒋田田协助;镇建管所牵头,汪滔为第一责任人。
15.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张道勇协助;镇城管中队牵头,王苏琪为第一责任人。
16. 交通运输及内河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负总责,朱泽东、吕恒友协助;镇水务站、农路站牵头,刘长山、王跃光为第一责任人。 
17. 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蒋田田、侯勇刚、张雪冬协助。
18. 商业场所及药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张领协助;市场监管局浦南分局牵头,张领为第一责任人。
19. 特种设备及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张领协助;市场监管局浦南分局牵头,张领为第一责任人。 
20. 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王郑镇长负总责,蒋田田协助;浦南派出所、太平边防派出所牵头,侯勇刚、张雪冬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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