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36-8/2023-0000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3-09-02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浦政发〔2023〕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1.浦南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浦南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
时 效 |
关于印发《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政发〔2023〕43号 签发人:汪伟
关于印发《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浦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
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
攻坚月工作方案
为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着力破解一批突出问题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监管、跟踪落实,政府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排查、曝光、整治、消除一批事故隐患,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覆盖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燃气管线、餐饮场所、危旧房屋、高层建筑、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运输车、校车、客车、旅游大巴和农业机械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媒体公示以及挂牌督办但尚未验收销号的安全隐患,突出各级督导组交办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风险辨识、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以及安全总监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在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管理情况;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及相应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同时,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进一步检查各村(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上级督导组和镇督导组交办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监督检查、政府督导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相结合,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
2.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相结合,全面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3.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推行岗位应急处置卡,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三、任务分工
成立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副组长的“攻坚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浦南安全生产领域情况下设21个攻坚小组(附件1),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村(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助各条线部门要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滚动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全员排查隐患,落实隐患治理措施,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资料。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时序安排
本次行动持续至9月底,不划分阶段、不分环节。
(一)即刻动员部署(即日起至9月7日)。各村(社)、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行动方案,研究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行动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推进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集中攻坚发力(即日起至9月30日)。各村(社)、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列出清单目录,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对照整改标准,督办、销号,分类处置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全风险隐患台账。
(三)全面总结提升(即日起至9月30日)。在行动中全面总结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宣传,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属地、监管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一线、生产经营单位,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登记建档,落实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及整改方案,并逐级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各条线部门要将本次“攻坚月”行动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治理隐患,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加强督促指导。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各村(社)、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要加快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督查督导。各村(社)、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事故教训,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曝光警示等方法,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通过建立台账、重点督办、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促使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各村(社)协助镇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三报送),并于9月6日、9月28日前分别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和全面总结开展情况。
联系人:王会燕,联系电话:18205123459
附件:1.浦南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浦南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冲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汪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晓阳人大主席
张立芹镇党委副书记
史杰副镇长
吕恒友副镇长
茆延成镇纪委书
刘恋镇组织委员
孙博镇宣传委员
滕 涛 镇统战委员
张锦伟 副镇长
陈 雷 副镇长
李 腾 副镇长
高传彬 镇党委委员、海州智慧物流园党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 领 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南分局局
庞 雷 浦南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兆国 浦南镇安监办主任
王根益 浦南镇建设局局长
朱 万 浦南镇消防站站长
谌石磊 浦南镇统计办主任
尹家亮 浦南镇招商办主任
傅 贵 浦南镇民政办主任
张三行 浦南镇农技站站长
王苏琪 浦南镇城管中队中队长
李 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
第三资源所所长
奚邦权 浦南镇太平派出所副所长
张加新 浦南镇文宣办副主任
程亮海州区市场局浦南分局副局长
王思龙 浦南镇太平村党委书记
许太宗 浦南镇下滩村党委书记
朱香村 浦南镇半滩村党委书记
朱加立 浦南镇浦北村党委书记
季余岗 浦南镇唐顶村党委书记
刘荣奇 浦南镇汪新村党委书记
蒋东阳 浦南镇草舍村党委书记
李伟伟 浦南镇新湾村党委书记
卢 旭 浦南镇新建村党委书记
王义东 浦南镇江浦村党委书记
李志国 浦南镇龙浦村党委书记
李 超 浦南镇官阳村党委书记
金 晶 浦南镇许安村党总支书记
许业操 浦南镇浦南村党委书记
李坠之 浦南镇潘圩村党委书记
李 娜 浦南镇富安村党组织负责人
王跃光 浦南镇尹巷村党委书记
张书战 浦南镇康宁社区党委书记
刘宝通 浦南镇新圩村党委书记
李 蹊 浦南镇樱花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21个“攻坚月”工作组和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负责统筹做好监管领域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汇总并向办公室报送开展情况材料,开展排查治理督导,督促指导监管单位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由程增平同志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各组工作,汇总各组开展情况和总结,开展分析研判和“攻坚月”督导,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方案;协调联络和会务保障等工作。
(一)集中攻坚月第一工作组(危化品领域)
牵头领导:李 腾 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安监所 部门负责人:刘兆国
(二)集中攻坚月第二工作组(冶金工贸领域)
牵头领导:李 腾 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安监所 部门负责人:刘兆国
(三)集中攻坚月第三工作组(自建房领域)
牵头领导:陈雷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建设局部门负责人:王根益
(四)集中攻坚月第四工作组(建筑施工领域)
牵头领导:陈雷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建设局部门负责人:王根益
(五)集中攻坚月第五工作组(交通运输及内河交通领域)
牵头领导:陈雷副镇长
牵头部门:农路站 部门负责人:王跃光
(六)集中攻坚月第六工作组(城镇燃气领域)
牵头领导:陈雷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建设局部门负责人:王根益
(七)集中攻坚月第七工作组(消防领域)
牵头领导:李 腾 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消防站 部门负责人:朱 万
(八)集中攻坚月第八工作组(市场领域)
牵头领导:张 领 党委委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南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南分局 部门负责人:张 领
(九)集中攻坚月第九工作组(电力领域)
牵头领导:高传彬 镇党委委员、海州智慧物流园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部门:浦南供电所 部门负责人:章文辉
(十)集中攻坚月第十工作组(医疗卫生领域)
牵头领导:孙 博 镇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镇卫计办 部门负责人:吕玉军
(十一)集中攻坚月第十一工作组(餐饮、商超领域)
牵头领导:金 晶 经济发展局局长、 浦南镇许安村党总支书记
牵头部门:镇招商办 部门负责人:尹家亮
(十二)集中攻坚月第十二工作组(危险废物)
牵头领导:李 腾 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环保办 部门负责人:孙苏杭
(十三)集中攻坚月第十三工作组(成品油领域)
牵头领导:金 晶 经济发展局局长、 浦南镇许安村党总支书记
牵头部门:镇招商办 部门负责人:尹家亮
(十四)集中攻坚月第十四工作组(户外广告领域)
牵头领导:张锦伟 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城管中队 部门负责人:王苏琪
(十五)集中攻坚月第十五工作组(群租房领域)
牵头领导:庞 雷镇党委委员(挂职),浦南派出所所长
牵头部门:浦南派出所 部门负责人:庞 雷
牵头部门:镇太平派出所 部门负责人:奚邦权
(十六)集中攻坚月第十六工作组(文旅领域)
牵头领导:孙 博 镇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镇文化站 部门负责人:张加新
(十七)集中攻坚月第十七工作组(农机领域)
牵头领导:高传彬 镇党委委员、海州智慧物流园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部门:镇农技办 部门负责人:张三行
(十八)集中攻坚月第十八工作组(新能源充(换)电设施领域)
牵头领导:金 晶 经济发展局局长、 浦南镇许安村党总支书记
牵头部门:镇经发办 部门负责人:谌石磊
(十九)集中攻坚月第十九工作组(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领域)
牵头领导:吕恒友 副镇长
牵头部门:镇民政办 部门负责人:傅 贵
(二十)集中攻坚月第二十工作组(特种设备领域)
牵头领导:张 领 党委委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南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镇浦南分局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负责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南分局 张领
(二十一)集中攻坚月第二十一工作组(校车和校园安全领域)
牵头领导:孙 博 镇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镇相关部门协助区教育局
浦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