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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12/2024-0002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4-04-02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农〔2024〕3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1、2024年规模场整治提升清单汇总表2、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调度表3、2024年台账记录规范化示范场名单?
时 效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4-04-03 阅读次数:

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为提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牧业养殖水平,按照市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连农〔2024〕2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检查认定,清单式整治提升

推行规模场“一场三表”制度,即检查认定表、巡查指导表、台账记录表,其中检查认定表实行“一场一表”,原先以一个文件形式公布的批量规模场,今年要形成分场表。各地要以列入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清单的规模场、“十四五”以来尚未重新检查认定的规模场、原先一个文件形式公布的批量规模场为重点,建立今年的规模场整治提升清单,各地于4月10日前汇总报送所辖区域的年度清单(附件1)。

二、全面排查整改,常态化巡查指导

各地要结合畜牧兽医日常工作,兼顾规模场和规下场户,围绕设施设备配套、台账记录、场内及周边是否有生态环境风险、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开展巡查指导,及时上报季度巡查指导情况(附件2)。按照《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对90个养殖场户(点对点发送)及前期通报问题重点开展巡查指导,对已经完成整改措施的场户进行“回头看”,检查是否真正完成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场户进行技术指导,倒排任务时序,确保汛期前完成整改。运用省“智慧畜牧”信息系统开展巡查指导,上传巡查记录不少于15场次,养殖场户总数少于15个的实现全覆盖。支持中小养殖场户配套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督促做好养殖环境清扫整洁。

三、全面做好计划,规范化建设台账

各地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22〕2号)要求,指导督促规模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运出时间、运出量、利用方式、粪污利用方等,有计划地开展台账检查。持续建设一批台账记录规范化示范场,全区规模场实现全覆盖,各地于4月底前汇总报送所辖区域台账记录规范化示范场名单(附件3)。年底前汇总报送一批优秀台账,有规模场的至少报送1家示范场的台账。

四、全面培训采集,信息化跟踪监测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内容是综合考量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的重要基础数据。重点监测的依然是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规上表”)和全县主要畜禽生产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全县表”),同时增加了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和配套文件的要求。3月20日,启动数据采集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参加线上培训,4月19日前,各地要完成规上表、全县表的信息采集、台账纸质资料等的上报工作(点对点通知)。

联系人:祝海梅,联系电话:18805130581;

邮箱:805540410@qq.com

附件:

1、2024年规模场整治提升清单汇总表

2、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调度表

3、2024年台账记录规范化示范场名单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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