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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12/2024-00018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4-02-27
标 题 关于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农〔2024〕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1、畜禽规模养殖场汇总表2、畜禽中小养殖场户汇总表3、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4、畜禽中小养殖场户清单5、小散养殖较集中的区域摸底调查清单?
时 效

关于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4-02-29 阅读次数:

各涉农镇街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局(办公室)、岗埠农场养殖中心、云台农场社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高质促进畜牧业生态绿色发展,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就做好全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登记,建立表格清单

各地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对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畜禽生产和粪污处理等基本情况,在2023年养殖清单的基础上,排查建立2024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中小养殖场户两个汇总表(附件1、2)和两个清单(附件3、4),畜种统计范围包括生猪、奶牛、肉牛、肉鸡、蛋鸡、肉鸭、蛋鸭、鹅、羊。对于小散养殖较集中的区域,重点摸底调查小散养殖的户数、养殖畜种和数量,是否存在畜禽粪污收储运服务和集中处置利用企业,形成小散养殖较集中的区域摸底调查清单(附件5)。3月11日前,汇总表和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完善设施,落实控源减排

各地要组织做好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引导规范养殖行为,结合辖区畜禽养殖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控源减排,因场施策,对标找差,改进生产工艺,转变生产方式,做到雨污分离,配套建设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设施,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于小散养殖较集中的区域,指导小散养殖户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配备必要的粪污收储设施。探索建立小散养殖场户的粪污收集处理第三方服务支撑体系,有效解决小散养殖户粪污收处难题。

三、种养结合,畅通利用途径

各地要全面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方式,指导养殖场提升自行消纳能力,支持对接周边种植大户,实现粪肥就地就近消纳、还田循环利用。对于养殖密度较高的区域,按需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养殖粪污集中收处,粪肥配送还田利用服务。建立完整记录台账,明晰运出时间、运出量、利用方式、粪污利用方等信息,做到粪污去向可追溯,畅通“畜+沼+粮/果/菜”等种养循环途径,全力提升耕地质量。

四、精准填报,规范养殖行为

各地要及时更新“直联直报”系统养殖场户名单,核查系统数据有无漏填、误填、错填,核准清粪工艺、设施装备、粪肥还田利用、粪污处理、养殖情况等信息。及时纠正核实发现的问题,实时更新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中的有关信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畜禽养殖监管体系,落实“一对一”帮扶监管模式,推动畜禽养殖综合监管不留死角。积极挖掘创新模式和经验做法,形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示范引领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

全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采取季度汇总报告制,每季度的最后一月的26日上报当季工作进度(附件1、2、3、4)。区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帮扶,工作进度实行季度通报。

联系人:祝海梅,电话:81581867;

邮箱:805540410@qq.com。

附件:

1、畜禽规模养殖场汇总表

2、畜禽中小养殖场户汇总表

3、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

4、畜禽中小养殖场户清单

5、小散养殖较集中的区域摸底调查清单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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