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0012/2024-0002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5-17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区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农〔2024〕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及《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 | ||
时 效 |
关于印发全区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园区、农场,局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海州区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6日
全区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及《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力争实现“三提、两低、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保持低位,全区农业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渔业安全生产。对照农业农村部《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重大事故隐患警示教育宣传。指导督促船东、船长对照“五必须五严禁”“十个必须”“消防十条”等制度开展安全自查及问题整改,深入排查治理消防救生、通讯导航设备问题。推动渔业船员全员持证,开展考试发证业务专项培训,强化商渔船碰撞、船员意外落水、渔船火灾等突出问题针对性教育。紧盯关键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持续深化“商渔共治”行动。
(二)农机安全生产。持续推进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涉农乡镇全面掌握机具、人员、场所、农机服务组织等基础信息,规范台账管理,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四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宣贯农业农村部《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评定标准(试行)》,争取将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投入,有效发挥网格化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并处置农机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报送、闭环处置。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依托省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专人负责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报送,确保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做好跟踪问效。深入开展“铁牛卫士”执法和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数、质量逐年提升,开展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持证率、上牌率、检验率“三率”水平达90%以上,引导和规范农机手依法用机。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农机乡镇、平安农机合作社、平安农机服务组织等创建活动。
(三)农药安全生产。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控措施,强化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销号,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执法宣传活动,持续组织“科学用药进万家”活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种植户用药水平。加强农药溯源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超范围经营、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畜牧兽医安全生产。聚焦畜禽屠宰企业生产安全、兽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饲料行业粉尘防爆以及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生产许可准入、生猪屠宰及兽药 GMP 实施、标准化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等为抓手,推动畜牧兽医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
(五)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坚持宜用则用、宜处则处原则,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分类管理,对在用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强化维护管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沼气设施加大处置力度。落细属地管理责任和有效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农村沼气安全管控资金,持续抓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实施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交叉互查、专项抽查、巡回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回头看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守牢安全底线。
(六)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区乡辅导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业务骨于培训内容。指导各镇街对发生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的家庭农场,建立不良记录档案,作为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的补充信息,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予以取消称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指导。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总结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有效经验,完善农兽药残留全链条治理机制,实施豇豆、“两鱼”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监测,加强“三前”收储运环节风险管控,建立收储运经营主体名录,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畜禽、水产品出证普及力度,强化重点品种产地准出管理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提升农产品本质安全水平。
(八)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办公区安全员制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加强安全检查,突出办公房、实验室、出租用房、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机房等设施设备,开展火灾隐患滚动式排查整治,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和设备运行维护,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做好机关单位安全防范工作。
其他各行业条线和科室(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做好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密植到边到底的安全生产防护网,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安全生产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任组员,定期研究治本攻坚行动情况,把握节奏和实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时序按要求推动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推动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问题整改。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抓牢重要环节和关键举措,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跟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对重大风险隐患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治本攻坚行动期间,对履职不认真、监管不力、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采取“四不两直”、集中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指导服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四)强化协调联动。与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更为紧密的协调配合机制,全方位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从严落实闭环整改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坚持关口前移、动态管控、精准治理相结合,夯实基层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农业安全风险。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更多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治本攻坚成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农业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观看教育片、图片展、以案示警等多种方式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大典型经验宣传推介,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本攻坚行动,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