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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12/2023-0000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3-02-01
标 题 关于开展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文 号 海农〔2023〕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抓实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后续监管工作
时 效

关于开展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3-02-01 阅读次数:

各涉农镇(街)、农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新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海州区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要求,巩固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成果,严防畜禽养殖场“反弹”和“复养”现象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监管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镇(街)主体责任,抓实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后续监管工作。

二、开展自查行动。各主体单位要迅速开展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自查行动,做到区域全覆盖,对私自补栏、返潮复养,以及违法新建或扩建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并于2月10日前上报《海州区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排查汇总表》(附件1)。

三、上报整治情况。自查过程中,对私自补栏、返潮复养,以及违法新建或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及时进行整治,并于3月1日前上报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整改汇总表(附件2)和整改报告。

四、通报督查结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在做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对本次“回头看”行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未排查出 “私自补栏”、“返潮复养”、“违法新建或扩建”情况或未整改到位的,将进行通报,并上报区污防办。

所有上报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盖章上报,电子版发到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祝海梅,联系电话:0518-81581867,邮箱:805540410@qq.com。

 附件:

1.海州区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排查汇总表

2.海州区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整改汇总表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

海州区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行动

排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

存栏

是否在“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名单内”

备注

汇总:本辖区现存非规模养殖场(户)____家,其中在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名单内_____家。

备注:各家请如实填写现存非规模养殖场名单,已全部关闭拆除零填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2

海州区非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规模场达标整治“回头看”

行动整改汇总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

存栏

是否整治到位

备注

汇总:本辖区内现存非规模养殖场(户)___家,整治到位_____家。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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