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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12/2023-00011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3-03-21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农〔2023〕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海州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 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21 阅读次数:

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制定、印发2023年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农机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海州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海州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海州区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重要精神。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两个不放松”重要批示,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局印发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2023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实际形势,现制定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以无牌拖拉机、收割机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加强源头管理,加大排查上道路拖拉机力度,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拖拉机、收割机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闯禁区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压紧夯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区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农业机械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确保年度农机检验率达87%以上,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握好以下五项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源头管理和隐患排查主要二个方面,聚焦 “三夏”、“三秋”农忙重点时段,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作业场所等重点场所,拖拉机运输机组、烘干机等重点机具,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农机行业领域一切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三)坚持条块结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农业机械行业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镇、街务必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镇、街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各镇、街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上,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

(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许可和规范化建设。认真实施《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规范》,监管对象向未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拓展。通过购机补贴、报废更新、政策性保险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努力提高拖拉机安全管理层次。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1.以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安全隐患作为治理重点,实施强制报废、禁用、禁行措施。2.加大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的治理力度,加强农业机械台账档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3.对辖区内粮食烘干中心进行逐一排查,对消防器材缺失, 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原料、粉尘间未安装喷淋装置的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扩展到村组、学校、集市、农户、田间地头。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农机高效全程机械化安全生产投入,严把安全检验标准、驾驶人考试。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对镇街监理员开展农机安全专业培训。

(六)发挥平安农机示范区作用。提高“三率”(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努力达到省厅年度检验率不低于87%的要求,持续保持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水平,利用好已建立的镇街、村、合作社农机安全网格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在全区农业机械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包括田间场院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粮食储存烘干房等。

(一)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问题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未依法办理牌证。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

3.联合收割机作业期间未配备有效灭火器。

4.拖拉机运输机组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5.未按规定在车身张贴反光标识。

6.变型拖拉机未按规定报废。

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未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违法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8.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拖拉机驾驶人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和考试。

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使用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二)整治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1.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使用者等未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不到位。

2.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无牌无证、超出检验有效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3.农机服务组织雇用无证人员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4.农机服务组织雇用未经安全培训人员操作农业机械。

5.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未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操作人员培训、防火设备齐全、安全防护配置、安全警示提醒”五落实。

6.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质不符合规定,人员、设备、场地等不达到安全标准。

(三)整治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

1.未落实农机安全监督属地管理责任,镇村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不健全,镇村农机安全监管能力薄弱,镇级农机安全员配备不到位,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未明确。

2.未建立农机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管的职责不清。

3.对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农机服务组织储油设施、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等防火防爆、用油用气用电安全,未建立联动机制,未联合开展安全检查治理。

4.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职责不明确,无证上岗。

(四)整治农机安全基础不扎实问题

1.农机安全检查不彻底、不规范,对排查出的农机安全隐患未记录、无跟踪。

2.农机安全检查未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书面隐患整改通知。

3.不按规定实施省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未组织项目验收。

4.农机监理考试、技术检验、安全检查、执法车辆等安全监管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政策性保险惠农政策实施未全部覆盖所有区域。

五、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初至3月底)

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农业机械专项整治的行动自觉,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外省市典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案例。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改,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底)

对照总体目标和整治重点,针对“三夏”、“三秋”农忙等重点时段,以生产一线、道路安全为重点,瞄准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作业场所等重点场所,抓住上道路拖拉机、烘干机等重点机具,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查细挖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实现排查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协调组织公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督促落实隐患全整改、全闭环。深入研究农业机械安全工作的堵点漏点,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强化源头性治理,立足治本,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机制。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开展生产一线农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重大节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联合执法工作,有效减少农忙时节违规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严厉查处上道路拖拉机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假牌、套牌或者无牌照的,坚决予以查扣收缴。至2023年10月底最大限度减少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现象。三是深入学习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安全操作制度(试行)》,强化粮食烘干机安全教育培训,巩固粮食烘干场所消防器材,油箱、防护装置、除尘间等问题隐患的整改成果。四是加强与农业机械专业服务组织互联互通,重点加强跨区作业机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安装 GPS等信息平台对跨区作业机手实施动态管理。五是对我区在外省市跨区作业的机手及农业机械每年进行一到两次实地安全督查;对外省市在我辖区内作业的机手及农业机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现场安全督查。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

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精准把脉,对症下药。结合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以蒋德恩局长为组长、张建光为副组长、赵冬华和滕士兵以及镇(街)农服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研究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配齐乡镇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人员、村级农业机械安全协管员,织密织牢镇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筑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坚持边整边改、即查即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对农业机械作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大重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大力推进报废更新制度和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淘汰老旧农业机械,降低作业事故风险。

(三)强化责任落地。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进一步明确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农业机械使用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作业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决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更为紧密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落实好中央、省、市2023年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精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增加安全工作力量投入,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信息报送和隐患台账制度,按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强化舆论宣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镇(街)要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市委、市政府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事故预防常识和事故预防措施宣传教育,提高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加强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好技术咨询服务,提高机手的安全操作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镇(街)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动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做法。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主要包括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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