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0012/2024-00009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1-10 |
| 标 题 | 关于调整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农〔2024〕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财务科、渔政监督大队、渔业技术指导站、农机监理所、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科、农业资源开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作栽植保站(农技站)、森防站、林业技术指导站、森林防灭火专业队、锦屏林场、水利规划建设科、水利管理科、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水利工程管理所、善北水利控制工程管理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管理所、洪门水利管理所、朐阳水利管理所、锦屏水利管理所、新坝水利管理所 | ||
| 时 效 | |||
关于调整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站所(中心),锦屏林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经研究,决定对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德恩 农业农村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区委农办主任
副组长:张建光 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南通 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 鹏 副局长
杨祖刚 党委委员
杨晓东 党委委员、区委农办副主任、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窦 晗 党委委员、水利局副局长
于小凤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桦 党委委员
郭 辉 四级调研员
成员单位: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财务科、渔政监督大队、渔业技术指导站、农机监理所、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科、农业资源开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作栽植保站(农技站)、森防站、林业技术指导站、森林防灭火专业队、锦屏林场、水利规划建设科、水利管理科、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水利工程管理所、善北水利控制工程管理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管理所、洪门水利管理所、朐阳水利管理所、锦屏水利管理所、新坝水利管理所。
以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建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定期研究部署全区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科学构建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资金、装备、人力等保障,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
(二)组长职责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部署主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建立本领域农业农村、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主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
(三)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围绕分管领域分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确保农牧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农机安全生产、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工程、防汛抗旱、渔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农业、林业、水利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全力支持配合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在分管工作内全面实施,确保安全责任制在分管职责内全面落实。
(3)按照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对分管工作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照片,确保隐患整改要到位。督促分管的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4)组织分管单位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分管单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5)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承担局办公区域水电线路、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的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彻底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局各相关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析和预测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指导全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做好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
财务科: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和安全生产资金管理。
农机监理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对农机和粮食烘干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变拖管理“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和强制报废规定,切实做到应销尽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消除农机作业和粮食烘干机作业场所安全隐患,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指导全区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强监管业务领域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宣传培训。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应急演练。
渔政监督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切实做好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与监督管理等渔业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渔船渔港、水产养殖及加工等重要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渔业生产领域安全事故,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指导全区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强监管业务领域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宣传培训,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处置和演练,认真做好恶劣天气预警、预报、预防及信息传递落实。
渔业技术指导站:负责全区渔业系统技术推广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水生动物病害防控,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
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兽医站切实做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的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畜禽屠宰、农业沼气工程等重要场所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全区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并建立相应的监管台帐。督促指导全区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农业资源开发站: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桥梁的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该领域安全事故,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指导全区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切实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全区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农业科: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切实做好蔬菜园艺作物生产和农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蔬菜园艺作物生产经营、设施农业建设等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和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指导全区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作栽植保站(农技站):负责指导全县种植业系统生产设施除险加固、指导成熟农产品的及时抢收、组织灾后恢复生产,制定改种计划,开展改种技术培训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做好种植业病害防控工作。
森防站: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全区养殖陆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林业技术指导站:负责全区林业系统技术推广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业系统科研和技术培训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营造林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森林防灭火专业队:负责指导国有林场、景区、有林镇街等防火责任单位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对全区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进行督查指导。配合完成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部署工作。
锦屏林场:负责林场的生产安全及场部、宿舍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规划建设科:负责主要如泵站、水闸等农村水利工程和中型以上基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
水利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全区水库(塘坝)大坝的安全监管及全区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各类防汛、抗旱、防台风、工程抢险、水利工程调度等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汛前、汛后检查;制定全区防风防旱措施及防汛岁修和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负责全区城市防洪工作;组织、指挥防汛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督促全区防汛防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确定的事项。全面掌握辖区内河库管理状况,开展河库保护宣传。
水政监察大队:加强对水上漂流项目和非法占用水域和河道采砂行为的安全监管,加强水政巡查、水政执法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管理,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查处水行政执法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调处水事、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水利工程管理站: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和指导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安全工作。
河道管理所: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工程质量考核管理、河道堤防保护管理、河道蓄水安全管理。
通榆河北延水利服务站:负责通榆河河道工程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河道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善北水利控制工程管理所:负责古泊善后河高水向善北地区倒灌和善北地区农田灌溉排涝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水利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配套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防溺水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动作相应调整。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