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7180-5/2019-00008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22 |
标 题 | 海州区民政局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海州区民政局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2019年3月22日)一、工作完成情况1.养老服务建设质量并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增加至54个,覆盖率达到50%。新坝、锦屏、板浦等乡镇敬老院按高于省级标准实施提档升级工程,锦屏镇敬老院已采取“委托代管”的形式将五保老人交由桃花涧老年公寓代管。2.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 ||
时 效 |
海州区民政局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海州区民政局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3月22日)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养老服务建设质量并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增加至54个,覆盖率达到50%。新坝、锦屏、板浦等乡镇敬老院按高于省级标准实施提档升级工程,锦屏镇敬老院已采取“委托代管”的形式将五保老人交由桃花涧老年公寓代管。
2.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持续深化“一委三会”工作法,进一步激活基层自治活力,乡村“一委三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新建涉农村居便民服务中心11家,57家涉农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达“双二百”建设标准。加强“135”城乡社区人才培养,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3.生态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市率先编制《殡葬改革布局规划》,科学规划农村殡葬设施。一批镇街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有序推进,并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墓穴集中点进行了高质量的绿化围挡。开展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平迁散坟7500余座。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制度,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
4.保障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年标准达到6000元,达到省定扶贫线。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了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出台《海州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会议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布局规划,2019年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5个,形成服务种类多元、服务内容多样、服务方式便捷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2020年实现农村居家养老全覆盖。
2.推进养老服务提质。2019年通过改(扩)建、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形式,完成宁海街道、板浦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任务。镇敬老院在确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重点向低保老人、高龄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照料和护理服务。2020年5家乡镇敬老院全部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3.创新服务方式。2019年将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服务向农村延伸,扩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2020年推动浦南镇、新坝镇宜养小镇项目建设,打造示范化、生态化养老基地。
(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乡村善治格局
1.深化农村社区自治。利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契机,及时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完善“一委三会”法理依据和治理流程。依照规定程序成立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健全组织机构,逐步提高乡村治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法治化水平。探索 “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引导村民共建共享美好生活。2019年,创建全国农村社会治理实验区,90%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
2.打造社区服务阵地。2019年在农村地区建设4个镇街级为民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舒适的办事环境和“一站式”的政务服务。建成12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使农村社区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2020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合格率达100%。
3.提升“三社互动”成效。2019年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大力支持公益性、互动性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大力开发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基层自治、公益慈善和农村社区服务。2020年,全区90%的镇(街道)建立培育扶持(孵化)基地。
(三)托牢保障底线,统筹城乡救助体系
1.提高社会救助水平。2019年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并将农村低保标准增至590元,提前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同步提升;2020年,完善“一门受理、综合办理”和“主动发现”的救助机制,努力实现“救急难”的全覆盖。
2.改善困境儿童保障。2019年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通过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救助途径,使农村困境儿童全部得到不同程度救助。依托农村5所“儿童关爱之家”,为农村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等服务。2020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来。
(四)深化殡葬改革,营造乡村文明风尚
1.加大殡葬服务供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2019年投入1.26亿元建设8个镇街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投入1200万元建设22处壁葬、花葬、骨灰堂等节地生态设施,充分满足散坟迁移安置和群众多样化的殡葬服务需求,提高节地生态葬比例。2020年,全面推广生态葬。
2.倡导文明婚葬礼俗。引导每个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广泛倡导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和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并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祭奠仪式,着力改善农村祭祀环境。
3.扎实推进散坟平迁工作。对违规建墓立碑、散葬乱埋,通过依法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同时强化政策宣传,集中造势,强势引导,为散坟平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2020年,全面完成全区散坟清理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