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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7180-5/2018-00031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21 |
标 题 |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民发〔2018〕3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海民发〔2018〕35号关于转发《连云港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民政办、各养老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关于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民福〔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民福〔2018〕6号)海州区民政局2018年6月21日 | ||
时 效 |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6-21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18〕35号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
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关于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民福〔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养老机构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
知》(连民福〔2018〕6号)
海州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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