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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7180-5/2018-00019 | 分 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02 |
标 题 | 关于下达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民发〔2018〕1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海民发〔2018〕19号关于下达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部分民办养老机构2018年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此次下达经费专项用于补助各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不得截留、挪用。 | ||
时 效 |
关于下达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5-02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18〕19号
关于下达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
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部分民办养老机构2018年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
此次下达经费专项用于补助各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不得截留、挪用。望各单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及时将补助经费发放到各相关民办养老机构。
附件:海州区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一览表
海州区民政局
2018年5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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