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7180-5/2018-00016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6 |
标 题 |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在市民政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作为民政工作的领头人,海州区民政工作按照“强基固本、彰显优势、抬升标杆、争先创优”的总体要求,创新实践、奋勇拼搏,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 ||
时 效 |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海州区民政局)
2017年,在市民政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作为民政工作的领头人,海州区民政工作按照“强基固本、彰显优势、抬升标杆、争先创优”的总体要求,创新实践、奋勇拼搏,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施动态管理,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精准救助。
我区“大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运行顺畅,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核对机制逐步形成,并稳定发挥作用,2017年春节和元旦期间,筹集624.91万资金,通过“走访慰问、发放补助”等方式,广泛救助困难群众2.21万余人次。全年救助临时困难人员1250人次,救助132.0708万元。救助城乡患重大疾病住院的困难群众1433人次,187.5107万元;门诊救助14803人次,救助资金为21.58183万元。全区21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按照每人每月1036元的标准发放保障金26万元。为全区2073名符合护理补贴发放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114万元,补发两项补贴136万元。深化低保精细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对3468户7245人城乡低保家庭进行入户核查,新增118户、295人,解除468户、1206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2447.87万元。
制发《海州区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海州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通过分类施助,确保235名农村留守儿童尤其是陷入困境的留守儿童得到关爱保护服务;与春雨文化社会工作站签订政府购买协议,建成4个留守儿童之家,有效拓宽社会援助途径。
(二)立足长远发展,在快速推进前提下保持充足后劲。
不断赋予“一委三会”工作法新内涵,获选“江苏省十大社会治理创新成果”。今年8月,按照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部署要求,配合承办“连云港社会治理创新暨‘一委三会’、协商善治理论研讨会”,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汤晋苏,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亲临会议,来自全国十余个单位的三十多名专家参加研讨,海州区作为全省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正在通过市级层面积极申报“国家级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投入近40万元编制《海州区社区建设总体布局规划》,指导各镇街解放发展思路、突破建设瓶颈,制定社区用房新建、改扩建提档升级计划,多方投入1598万元支持38个城乡社区完成新建、改扩建工程,全区社区两房总面积增至10.1万平方米。
(三)追求福利普惠,在补缺到位的基础上足额提标升级。
我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增至7800元和6900元,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1093元/月。出台殡葬普惠政策,为广大市民免除基本丧葬费用,最高免费1325元。按照四星级标准,全面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设施建设,免费婚姻登记政策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在5个镇街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之家,通过分类施助,确保267名农村留守儿童尤其是陷入困境的留守儿童得到关爱保护服务。突出产业化发展理念,争取省市资金800万元建成乐龄生活馆106个,依托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引入上海海阳服务公司、连云港中佳家政服务公司南京三胞集团等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生活馆运营,社区乐龄生活馆服务能力得到质的提升,全区标准化乐龄生活馆增至31家,占全区乐龄生活馆总数的30.3%。更加重视民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把入住老人的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克服民办机构硬件设施“先天不足”的困难,优化养老扶持资金配置和使用办法,通过“差额奖补”的方式,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工程,督促和扶持34家养老机构安装烟感报警器和喷淋系统。
(四)立足服务根本,在齐头并进的环境中彰显海州优势。
1.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推广我区“一委三会”工作法。2017年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的意见》(连发〔2017〕30号),在全市推行“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居)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村(居)民参与”的“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印发的《简报》,对连云港市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的做法进行专题报道;市委书记杨省世、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对推行这一做法做出了明确批示。
2.我区成为全市唯一“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区”。2017年3月,我区全面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的方案》(苏民福〔2017〕3号)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省民政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我区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区”(苏民电〔2017〕41号,全省共11个试点区,全市仅海州区成为试点区),并核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41万元。
3.圆满完成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工作。2017年11月,区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会同区人社、纪检、教育、卫生等部门组建海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牵头实施招考工作。制定并严格按照《海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完成了“封闭出卷、封闭印制、考试组织、分数登录”等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截止2017年12月21日,圆满完成了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工作,顺利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50名,有效优化了社区专职工作者年龄结构、提升了知识层次。
4.我区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六连冠。我区严格按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标准,统筹推进涉军工作,2017年,春节和建军节期间,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慰问连云港警备区、区人武部等驻区部队,共商双拥大计,结合部队实际需求,支持部队建设;创新随军家属安置办法,第二次提供25个社区岗位,对户籍在市区满一年以上现役军官随军未就业家属,实行“公开岗位、量化积分、个人选岗、组织决定”的安置方式,顺利安置18名军嫂。全面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各项拥军优待政策,2017年11月,我区顺利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区初审,并通过市级公示。
5.实施青龙山公墓绿化全覆盖工程。实施墓区绿化全覆盖工程,栽植朴树、实生银杏、山茶、夹竹桃、白玉兰、栾树等40多个品种、6000多棵绿植,绿化面积达90亩,做到边缘地块绿化全覆盖,无裸土,为进一步扩大生态葬式覆盖面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对苍松园三区、天慈园、长青园、小康三区等30多个老墓区进行维护,实施7处游园式景观改造工程。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九大“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坚持民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力服务海州区3+2功能发展布局,突出市场主体活力,突出资源配置效率,突出利益调节公平,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整体水平,切实发挥民政在改善民生中的保底作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服务军队建设中的支持作用、提供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全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2、城乡社区服务平台达标率100%。
3、深化“一委三会”工作法,继续申报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积极争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4、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建设,城乡低保工作实现网络化审批,依据系统发放资金,确保系统数据与台账数据一致。
5、推进镇街道孵化基地建设,孵化基地数量达到3个以上。
6、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参保率、大病医疗救助率达100%;退役士兵安置和优待金发放100%到位,重点安置对象安置率100%。
7、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
8、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调整到高于75%,封顶线调整到高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
(三)重点项目
1、全区居家养老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居家养老中央厨房配送中心800平方米,建成星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1000平方米,依托新海街道老办公房等建成4个区域性老年日间照料中心2400平方,建成6个标准化乐龄生活馆1800平方;
2、全区社区两房建设工程,建成25个社区标准化服务中心,共计10000平方米。
(四)具体举措
1、突出精准理念,促进社会救助体现公平正义。坚决守住民生底线,确保全区人民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完善大民政救助体系,提升救助精准程度,体现公平正义的救助理念,探索制定与家庭规模、结构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和与促进就业政策联动的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有利于保障不同低保人群的救助标准。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推动扶贫开发政策向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对象延伸。实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标准与物价指数相联系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持续缩小城乡保障标准差距,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
2、突出品牌理念,促进养老服务实现提档升级。依托全区城市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引入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成海州区养老服务平台并接入全区综合平台,突出“智慧化、产业化、品牌化”理念,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和养老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加快形成一批服务内容全面覆盖、契合实际富有特色、普遍认可形成品牌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促进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40%。继续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积极争创全省居家养老示范区,以更加突出的社会效益争取省、市相关部门更多的关注和扶持。
3、突出实效理念,促进社会治理形成多元共治。把“切实解决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具体问题”作为深化“一委三会”工作法的重要途径和检验指标,扩大使用范围,提升治理实效;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努力形成多元共治、多措并举的基层社会治理良好局面。积极跟进“一委三会”工作法申报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相关工作,积极争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力争在国家层面获得更多肯定。
加快推进社区阵地建设,按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坚持质、量并重,稳妥实施“两房”新建、改扩建工程,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快推进品牌社区创建,指导和扶持各镇街、村居立足社区服务根本,围绕各自实际和居民需求,针对“老品牌”进行升级更新,挖掘“新优势”进行总结提升,真正形成“一居一品、百花齐放”的社区服务新局面。
进一步构建区、镇街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孵化)基地网络,区级孵化基地投入使用,70%的镇(街道)建立培育扶持(孵化)基地。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全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4、突出优待理念,促进军地双方获得融合发展。更加关注涉军群体的实际困难,实行区领导与困难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机制,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工作、生活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实行“积分选岗、阳光安置”的安置模式,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统筹落实专班成员单位会办会商、联合接访、信息通报等制度,形成解决涉军群体信访问题的长效合力。抓好政策落实,确保省59号文件及市7个配套文件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并重的优抚工作机制,实现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常态化。
5、突出共享理念,促进民生服务取得城乡并进。推进城乡民生服务项目建设,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助推各镇建成“一所敬老院、一个留守儿童之家、一个镇级乐龄生活馆、一座骨灰堂(或其他生态葬式)”,为快速提升民政领域民生服务水平提供设施保证。巩固“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成果,协调相关部门重点解决监护、户籍、辍学、生活困难等问题。出台《殡葬规范化服务标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引导群众选择不占地或少占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贯彻落实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大幅提升婚登服务水平,发挥硬件设施优势,打造全省一流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