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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27180-5/2025-00006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5-08-19 |
| 标 题 | 海州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海州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26
阅读次数:
依据市政府相关部署,本次提标工作充分考量居民消费支出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旨在让保障标准与民生指标形成科学联动、实现合理增长。
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 692 元提升至 738 元,增幅为 46 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 1.3 倍确定,全区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 900 元提高到 960 元,增幅为60 元。
海州区已连续 15 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充分展现了海州区政府对困难群体的深切关怀,以及对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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