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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7180-5/2021-00016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4-22
标 题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州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21〕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时 效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州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1-05-28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21〕19号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州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农场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海州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园区、农场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州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2日

海州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一、局长陈贤斌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民政系统安全发展战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工作职责清单,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奖惩。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并协调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七)本系统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或协助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及时准确的向上级领导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二、局党组书记周云祥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民政系统安全发展战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按照党政同责要求,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工作职责清单,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并协调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晔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二)负责加强目标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负责民政系统平安法制建设,安排和部署各分管科室做好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工作。

(四)督促办公室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五)落实隐患整治和事故调查处理督办制度,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并协调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七)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敏敏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二)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协助指导社区(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防止发生涉及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督促分管业务领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四)督促分管科室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局党组成员杨维林

(一)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分管业务领域和单位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加强分管领域婚姻登记机构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分管科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负责做好困境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救助工作防止发生涉及安全的突发事件。

(四)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五)落实隐患整治和事故调查处理督办制度,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六)加强监督,对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七)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局党组成员朱浩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二)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

(四)负责全区公墓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定期研究部署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提请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分管科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七)督促养老机构做好等级划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八)加强监督,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九)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或协助做好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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