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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7180-5/2021-00005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09 |
标 题 |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 ||
文 号 | 海民发〔202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15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21〕8号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各民政办,各类养老服务组织: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连民福〔2017〕10号),现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将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
此次下达经费为区级资金专项用于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保障养老服务用房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评估、购买养老服务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或交通等支出,不得截留、挪用。望各单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及时将建设经费发放到位,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海州区2021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海州区民政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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