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5724-X/2019-00001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9-01-30 |
标 题 | 关于印发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路南办〔2019〕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路南办〔2019〕1号关于印发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海州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制定印发《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关于印发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路南办〔2019〕1号
关于印发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海州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制定印发《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30日
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
为助推我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切实保障公共安全,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部署要求,以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各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路南街道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优化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所、城管办、消防综治、房管所、宣传办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在安监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具体实施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全面工作;社区分片包干,与辖区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督促检查、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
(二)安监所:负责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检查。
(三)城管办:加大对禁止燃放区域的巡查值守;落实宾馆、饭店等场所的市容环卫责任,及时督促清除烟花爆竹燃放残留物;对非法燃放造成道路和市容环境卫生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检查。
(四)路南派出所:根据禁放点及限时段禁放区域的划定,做好禁放标识公示及设置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五)房管所:指导小区内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宣传工作;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六)宣传办:通过开展路南先锋公众号、社区宣传栏、沿街电子屏滚动字幕播放、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等方式,切实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
(七)综治消防: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发动辖区网格员、居民小组长等开展"网格化"分片值守和面上巡查。
四、禁放区域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部门实施全时段禁放。其他区域自2019年2月20日起晚10时至次日早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工作步骤
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2月19日)
(一)成立海州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实施禁放工作。
(二)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层层动员部署。
(三)制定《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方面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居民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组织在禁放地点、限时段禁放区域周边设立禁放标识牌;分别与辖区酒店、宾馆、小区物业等单位、场所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
(五)对进入禁放区域的车辆、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加强安全检查,对违反规定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一)组织专门力量,在禁放地点、限时段禁放区域进行值守和巡查。
(二)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组织对各社区、各部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督查。
(四)严格检查违规停留在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10月1日起)
(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对禁止燃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研究会商,及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政府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要求,认真落实条块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督查督办,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
(二)广泛开展宣传,做好社会动员。要把宣传发动贯穿禁放工作的始终,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等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和居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深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区民的支持配合,教育引导区民自觉执行禁燃相关规定。
(三)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报送情况。各社区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督办交办、跟踪督导等制度,有效有力推动禁放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主动担责、敢于负责。要健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面情况,研判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
路南街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兴鲁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樊 婷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解兆辉 党工委委员(挂职)、市城管支队二大队副队长
李宝石 路南派出所指导员
刘世春 党工委委员
成 员:高玉成 安监所所长
华 冬 城管办负责人
王嘉琪 房管所办事员
曹丽丽 综治办办事员
姚 莉 宣传办办事员
曹秀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贾圩社区书记、主任
金 嫚 盐河社区书记、主任
杨 秀 公园社区书记、主任
张雪萍 扁担河社区书记、主任
徐净利 延东社区书记、主任
王 婷 向阳社区书记、主任
卢 芳 朝阳社区书记、主任
仲蒲青 路南社区书记
陈福霞 葵花社区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监所,由安监所所长高玉成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