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5724-X/2018-00029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8-12-27 |
标 题 | 路南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 ||
文 号 | 路南办〔2018〕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路南办〔2018〕18号路南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冬春火灾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近期"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较多,为有效整治路南街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此类场所火灾,全力确保辖区社会面的消防安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 ||
时 效 |
路南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路南办〔2018〕18号
路南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冬春火灾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近期"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较多,为有效整治路南街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此类场所火灾,全力确保辖区社会面的消防安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明年4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路南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协调辖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社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重点、法律依据
(一)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处罚条款《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7日)。各社区组织召开"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火灾隐患整治时限、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下发"三合一"告知书(见附件1),向社会公告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 "三合一"场所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1月8日至1月20日)。各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管辖的区域全面开展摸底,切实掌握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数据,并将"三合一"场所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1月22日前报送"三合一"综治办。
(三)全面整改阶段(1月21日至3月31日)。各社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整治标准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进行整治。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督促整改。同时对沿街商户"三合一"场所住宿人员无法搬离的场所,要督促、劝说增设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4月10日前,各社区要对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区"三合一"综治办公室。街道将于4月中下旬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三合一"场所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整治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各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对"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按照网格、行业系统分类逐一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坚决抵制走过场、应付的不良倾向,对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严防漏报、瞒报、乱报现象的发生。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各社区要按照"堵疏结合、分类治理"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突出重点,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认真开展整治,务必达到"淘汰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提高一批"的效果。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一律先督促暂时停产停业、撤出人员;凡无证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一律督促关停;凡违法违章搭建的,一律要求拆除;凡在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的建筑内发现有员工住宿的,一律要求立即迁出。对已取得合法证照并在核定人员规模范围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活动,但仍存在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必须劝告停产停业,再按照整治标准实施整改。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报告街道综治办。对经整治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要求关停。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社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责任,全面排查摸底,跟踪督促整改。要严格组织"三合一"场所验收,坚持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投入生产一个。强化整治工作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采取签订"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定期检查考评、行政责任监察和事故责任倒查,做到事前强责,事后问责,定期问效。对因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三合一"场所未排查出或督促整改不力的,不论是否发生事故,一经发现,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督促落实企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教育培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火灾事故处置能力,建立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同时,要将经过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做法进行推广,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
("三合一"综治办联系人:曹丽丽,电话:13861431832)
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名单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兴鲁 路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曹秀娟 路南街道党工委委员、贾圩社区书记、主任
高玉成 路南街道安监所所长
曹丽丽 路南街道综治专干
金 嫚 盐河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净利 延东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卢 芳 朝阳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 秀 公园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福霞 葵花社区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雪萍 扁担河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婷 向阳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
仲蒲青 路南社区副主任(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