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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55724-X/2017-0000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7-02-28
标 题 关于印发《路南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路南办〔2017〕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安为关键,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前执法,提升执法实效
时 效

关于印发《路南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7-02-27 阅读次数: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路南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27日

  路南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保障路南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根据全国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6〕82号)精神,路南街道决定2017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安为关键,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前执法,提升执法实效。逐步形成依法监察治理的常态机制,及时纠正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努力为全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基本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推动路南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三、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

(一)执法范围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覆盖路南办事处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等行业领域以及各部门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

(二)执法重点

1.突出打非治违。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或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特种作业人员或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突出工矿商贸领域监察执法。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家及以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联动执法。

危险化学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精神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对专项整治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红”“黄”“蓝”表的处置要求,坚决限期落实到位。

建筑施工:突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执法检查。强化对高层建筑、大型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管。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运输”为重点的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行动;深化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为重点的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行为。

职业卫生:突出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病危害防护不到位及由此造成职业病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种设备: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滑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经营环节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6日—2月28日)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每个行业条线,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注重营造氛围,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推进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每个月调度并上报一次信息,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活动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三)督查巡查阶段(7月至10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督导调度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暗查暗访或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区安委会将从7月份开始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并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路南办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各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精心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将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年度执法计划、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执法联合行动和投诉举报查处有机融合,同步谋划,协同推进。各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于3月1日前报路南办安监所。

(二)全面扎实推进

各社区、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与各类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时段重点工作相结合,特别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点,开展专项执法,强化整治成效。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对“打非治违”、重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各社区、各部门次月5日前向路南办安监所报送上月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健全联动机制

各社区、各部门要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查处合力。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公安、运管、住建、安监、市场监管、文体、商务、民政、教育等部门年内牵头组织联合监管执法不少于2次。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从严查处。

(四)强化事前执法

重点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法事实聚积较多的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企业、抗拒执法有禁不止的企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拳头和尖刀作用,严格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全年实现执法立案数、处罚金额数“双上升”,所有执法单位杜绝“零办案”。各社区、各部门要排查案源,列出清单,定期集中查办,出重拳严厉打击。

(五)严格规范执法

监督检查必须依法规范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确保执法部门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切实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坚持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相结合,对“打非治违”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执法,按上限处罚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停产整顿一批存在非法违法、严重事故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追究一批触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

(六)改进执法方式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制定检查目录,明确检查内容。建立计划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为补充的执法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

(七)提升执法能力

各社区、各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要通过举办集中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研讨及执法现场实践教学等活动,有序推进各级新进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在岗人员按期复训工作。

(八)强化执法考核

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进行执法专项考核工作,重点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执法立案、执法保障措施落实、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进行考核,在安全生产年度综合目标中加大执法考核权重,执法专项工作在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占比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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